金山股份: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2015-04-02
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沈阳金山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4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
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独立董事张文品、李国运、李永建及董事李丙信 4 名成员组成。
(二)审计委员履职情况
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召集会议、电话沟通等形式与会计师
事务所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并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履行职责发表专业意见。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其中:
年报审计期间召开了 1 次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年
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
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1、2013 年年报审计
2014 年 3 月 7 日在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
其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必要的督促与严格的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
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真实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情况和 2013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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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关联交易情况,同意以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为基
础开展 2013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2、2014 年年报审计
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其年度审计工作
进行了必要的督促与严格的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的有关数据真实反映了公司截止2014年12 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14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
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
况,同意以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开展2014年
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了解,对制度执行落实进行了
监督,对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以下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
成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适时对运行中
发现的缺陷进行修改和完善。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了对内控制度的执行力
度和监督力度,落实了多项内控责任,采取各种方式对重要的生产经营管
理事项实施监督,流程管理进一步明晰,内控责任进一步细化。根据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专审字[2015]0139010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应持续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收集相关信息的反馈,对
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继续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不断强化对制度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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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监督,
(四)审计委员会 2015年工作计划
为了切实将审计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2015
年我们将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对外财务信息审核及披露,谨防对外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
漏和误导性陈述;
2、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合理性、
完整性及实施有效性进行全面的评估。
2015 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
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而不懈努力。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 O 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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