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股份: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15-07-31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31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融资租赁概述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障资金供给,拓
展融资渠道,盘活固定资产,结合公司实际,本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
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将本
公司所属两家子公司——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
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29台风力发电设备(截至2015年6
月30日净值合计为1.49亿元)在形式上出售给海通恒信,然后租回使
用,待租赁期满后,按协议规定以100元的价格进行回购。融资金额
不超过1.5亿元,租赁期限6年,租赁利率为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
利率浮动调整。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海通恒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介绍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
本:523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任澎;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
京东路300号名人商业大厦10楼;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
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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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融资租赁的主要内容
1、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2、融资金额:1.5 亿元以内。
3、保证金:0元。
4、租赁期限:6 年,自起租日起72个月。
5、租赁利率:浮动,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为准;若遇
人民币贷款利率调整,租赁利率做同方向同比例调整。
6、咨询服务费:年1%(含税)。
此次融资租赁为一次性放款,按季度还款,共24期(季)。第一
年为宽限期,每季只支付当期利息,不还本;第二年至第六年,按息
随本减法,每年支付一次本金,每季支付当期利息,到期支付剩余本
金。年综合融资成本约为5.37%(不含税),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
款利率5.4%下浮0.56%。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利用现有设备、设施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
产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
的资金保障。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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