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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山股份: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公告2015-12-24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44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
               过户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股份”或“公司”)

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电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18 号),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相关

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铁岭公司”)100%股权,2015 年 12 月 21 日,上述标

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并取得了铁岭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至此,本公司持有铁岭公司 100%股权,

铁岭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向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电能源”)发行相应数量(308,061,649 股)的股份及向辽宁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发行相应数量(295,980,782
股)的股份,公司将就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并在前述股份登记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办理股份上市手续。

    2、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涉及的注册资本等变更事项在工商登记

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

项。

    三、相关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独立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金山股份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铁岭公司 100%股权过户手

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同时,金山股份将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就本次交易涉

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

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

市手续,就注册资本增加事宜办理章程修改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等事宜。

    上述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中,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在办理

完毕上述事宜后,本次交易将最终实施完毕。

    2、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金山股份本次交易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该交易的

法定条件;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金山股份已合

法取得铁岭公司 100%股权。同时,金山股份尚需就本次股份发行进

行登记及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手续,上述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

质性的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之独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