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我 们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以规避 财务风险、更能公允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目的,确保了公 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 林 刚 程国彬 王世权 高倚云 二 O 二 O 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