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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山股份:金山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2-01-14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山股份)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沈阳金山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08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
认真核查落实,现对《问询函》中涉及的事项回复如下:
     一、公告披露,公司预计 2021 年全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8.00
亿元到-20.38 亿元,经测算第四季度单季度亏损 8.87 亿元到
11.25 亿元,主要系煤价同比大幅度攀升,公司发电、供热成本
出现倒挂,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发电、供热业务收入、成
本构成情况,并结合煤炭价格走势、热电产品价格变动情况等,
具体说明全年大额亏损的原因,以及前期是否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2)结合第四季度煤炭价格走势及同比变动、公司原材料采购
政策、全年煤炭长协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营业收入端与成本端
的采销匹配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第四季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的
原因及合理性,自查是否存在利用不当利润调节损害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
     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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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公司发电、供热业务收入、成本构成情况。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4.71 亿元,其中:电力收入 53.84
亿元,占营业收入 83.2%,本报告期较同期减少 7.7 亿元;热力
收入 10.34 亿元,占营业收入 16%,本报告期较同期减少 0.01
亿元。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成本 79.25 亿元,其中:燃料成本
55.50 亿元,占营业成本 70.03%,本报告期较同期增加 11.34 亿
元;折旧、职工薪酬及修理等其他成本费用 23.75 亿元,占营业
成本 29.97%,本报告期较同期增加 1.91 亿元。主要原因是:
    (1)受煤价大幅上涨影响,除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外
其他煤电企业发电及供热边际贡献均为负值,为降低亏损幅度,
公司积极优化开机方式,发电量同比减少 36.4 亿千瓦时,售热
量同比减少 33.6 万吉焦,影响发电收入减少 11 亿元、供热收入
减少 0.01 亿元。
    (2)自年初以来,受政策、疫情和供需矛盾等多方面因素
影响,燃煤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全年入厂标煤单价(含税)完成
1047.38 元/吨,同比增加 369.83 元/吨,增幅 54.6%,影响燃料
成本增加 17.32 亿元。
    1.2 结合煤炭价格走势、热电产品价格变动情况等,具体说
明全年大额亏损的原因。
    2021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
同比增加亏损 20.58 亿元,主要原因一是燃煤价格大幅上涨。依
前所述在燃煤价格同比大幅上涨的同时,电价仅较同期增加
11.17 元/兆瓦时、热价仅较同期增加 0.63 元/吉焦,增幅分别
为 3.5%和 1.4%。全年电热价格增幅远远小于燃煤价格增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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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除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外其他煤电企业发电及供热边际
贡献均为负值。二是履行央企保供责任,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公
司在发电供热成本严重“倒挂”的情况下,坚决扛起保供电、保
供暖、保民生的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确保机组应发尽发,全力
以赴做好“三保”工作。
    1.3 公司前期是否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至 2021 年 12 月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公司业绩存在的
风险进行了提示,分别如下:
    一是 2021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2021 年中期报告》。公司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
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中披露
“根据现有市场条件,煤价仍旧持续高位运行,预测下一报告期
末公司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将大幅减少。”
    二是 2021 年 9 月 30 日和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发布的《日常
关联交易公告》。公司为了保供需求而进行煤炭采购等关联交易,
公告中将关联交易对公司 2021 年业绩影响分别均进行了提示,
即“采购煤炭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了保证今冬供暖期民生用煤
和满足电网网架支撑负荷要求,在当前电、热价不变的情况下,
由于煤价持续大幅上涨,发电成本已出现倒挂,发电、供热将导
致 2021 年利润进一步下滑。”
    三是 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在上述公告中多次对公司 1-9 月份和 7-9 月份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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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幅下滑情况进行了提示。
    2. 结合第四季度煤炭价格走势及同比变动、公司原材料采
购政策、全年煤炭长协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营业收入端与成本
端的采销匹配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第四季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
的原因及合理性,自查是否存在利用不当利润调节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公司坚持以国矿长协煤为主、厂矿直供市场煤为辅、刚性缺
口进口煤补充的采购策略,2021 年全年签订长协合同煤量 760
万吨,占全年煤炭总量 57.9%,全年长协煤合同兑现率 85%。其
中第四季度,受能源保供和供暖期刚需等对煤炭需求的拉动影响,
煤炭市场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签订长协合同煤量 180 万吨,本
季度长协煤合同兑现率 90%。
    第四季度公司煤炭价格呈现大幅增长态势,入厂标煤单价
(含税)1518.94 元/吨,较同期增加 846.48 元/吨,增幅高达
125.9%,影响减利 12.38 亿元,较前三季度累计增加 671.50 元/
吨,增幅 79.2%,影响减利 9.83 亿元。其中:入厂标煤单价(含
税)10 月份 1372.24 元/吨,环比增加 221.56 元/吨,增幅 19.3%;
11 月份 1565.93 元/吨,环比增加 193.69 元/吨,增幅 14.1%;
12 月份 1604.42 元/吨,环比增加 38.49 元/吨,增幅 2.5%。
    第四季度公司落实电价上调 20%的电量 14.79 亿千瓦时,占
第四季度电量 37.28%,同比增利 0.86 亿元。电价上调产生的收
益远低于本季度煤炭上涨减利影响,未能有效缓解公司发电供热
成本倒挂的局面。同时公司切实履行央企的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
发电机组应开尽开、应发尽发,耗用标煤量 164.63 万吨,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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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发电供热的安全稳定,坚决扛起能源保供的责任与担当,造
成第四季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
    公司经自查,不存在利用不当利润调节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
       二、前期定期报告披露,2020 年末公司净资产为 21.16 亿
元,与本次业绩预告预计亏损规模接近。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
电,火电装机占比 91.57%。请公司补充披露:(1)业绩亏损是
否可能导致公司触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并
负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2)结合主营
业务构成、当前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本期预计大额亏损等情况,补
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经营基本面大幅恶化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复如下:
       1. 业绩亏损是否可能导致公司触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期末净资产为并负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
示。
    经公司财务资产部测算,公司 2021 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资产为正值,营业收入大于 1 亿元,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指标,请投资者以公司
2021 年年报告为准,注意投资风险。
       2. 结合主营业务构成、当前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本期预计大
额亏损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经营基本面大幅恶化情况,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2 年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电价机制逐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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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和完善以及发改委煤炭限价令的逐步落实,将对缓解煤电企业
经营困难发挥积极作用,但成本倒挂的情形在一定时期将依然存
在。公司将进一步提质增效,减亏控亏,经营基本面预计会有所
改善,大幅恶化的情况可能性较小。
    为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积极与各金融机构接触,目前已确认
2022 年到期流贷可以正常接续,同时新增银行授信 20 亿元。授
信储备完全可以覆盖 2022 年需要偿还到期的长期贷款及经营资
金缺口,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公司股价自 2021 年 12 月以来显著上涨,12 月 17 日
持股 5%以上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披露集中
竞价减持计划。请公司结合投资者沟通记录情况,核实是否存
在有关股东提前知悉相关业绩事项的情形,并就本次业绩预告
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交易核查。
    回复如下:
    1. 投资者沟通记录情况。
    公司股价于 2021 年 12 月显著上涨期间未曾接到投资者来电,
没有接待过机构投资者调研,没有与投资者围绕公司 2021 年度
业绩情况进行过沟通。
    2. 核实是否存在有关股东提前知悉相关业绩事项的情形。
    公司经向第二大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
实股东是否提前知悉相关业绩事项情形,辽宁能源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回复称“我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披露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不存在提前知悉贵公司 2021 年业绩事项的情形”。公司
亦没有主动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沟通过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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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业绩情况。
    3. 本次业绩预告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交易核查
情况。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办法》等要求严格控制本次业绩预告内幕知情人范围,
具体名单已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
    以上回复所涉及 2021 年度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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