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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安煤: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ST 安煤                编号:2019-022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安债暂定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2017 年度连续二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
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
称由“安源煤业”变更为“*ST 安煤”。
    二、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
具了众会字(2019)第 335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2018 年度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504,865.5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27.00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5,682.80 万元。
    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经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全文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1、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第
13.3.1 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自查,经自查,公司已满足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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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2018 年度公司已经实现扭亏为盈,净资产为正,营
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
警示的条件。
    2、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稳定,在江西省内的煤炭市场有较好的市场地位,区位优势突出,
与省内电力、钢铁、焦化等企业形成良好的长期协作关系。各单位生产经营正常,全年
煤炭产量位列江西省内第一,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具体表现为:
    一是煤炭产量增加,经济效益稳定增长。随着曲江技改完成、安源矿扩界等工作完
成,精煤产销量进一步提高,产品结构得到优化,毛利水平显著提高。2018 年公司实现
主营业务收入 477,475.19 万元,同比增长 22.57%。公司精煤销量同比增长 20.06%,商
品煤综合毛利 33.18%,同比提高 15.57 个百分点。
    二是构建煤电焦业务一体化,加工贸易业务得到加强。2018 年公司煤炭加工贸易业
务收入 288,059.16 万元,同比增长 21.62%。实现毛利 5,794.48 万元。
    三是发挥港口码头优势,增强企业竞争力。充分利用九江码头运营优势,进一步加
强管理,促进达产达标,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贸易业务竞争力。2018 年实现转运量 419
万吨,同比增加 127 万吨、增加毛利 1,079 万元。
    四是有效防控各项风险,经济运营更加平稳。在安全环保方面,2018 年以来,公司
安全生产保持稳定,推进所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各类安全事故大幅下降;全年
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通过各级政府部门的环保督查与考核。在资金保障方面,公司积
极与银行沟通,确保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融资规模,并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顺利回购
公司债本金并兑付利息,有效降低财务杠杆。
    2018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27.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984.66 万元,公司已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对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不存
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实情,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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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
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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