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抚钢:ST抚钢: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03-3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准审字[2021]2023 号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电话)TEL:(010)88356126
(传真)FAX:(010)88354837
(邮编)POSTCODE:100044
(地址)ADDRESS: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许可证复印件
五、 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 准 审 字 [2021]2023 号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特钢)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抚顺特钢董事会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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