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公司媒体报道澄清公告问询函的公告2018-04-10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18-02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公司媒体报道澄清公告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9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媒体报道澄清公告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8】0285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全文如下: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公司以 8.2 亿元向红豆集团转让红豆置业 60%的股权;红豆置
业按资产基础法作为总体评估方法测算的评估价值为 15.31 亿元,增值率 78.60%,
公司所持 60%股权评估值约 9.19 亿元。近期,有媒体报道质疑上述重大资产出
售系公司大股东红豆集团“进行资产腾挪,低价攫取上市公司资产”。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披露针对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17.1 条,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一、根据公司 2017 年 4 月重组的信息披露,红豆置业的主要资产包括存货
与投资性房地产。存货采取收益法与假设开发法评估,评估价值 27.94 亿元,增
值率 7.90%;投资性房地产采取收益法评估,评估价值 10.64 亿元,增值率 69.73%。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标的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同经营业态、地区
和项目中存货的开发完工情况、实际销售单价、去库存情况、周边可比项目情况,
说明 2017 年重组对存货的评估定价是否公允;(2)结合标的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资性房地产的交易情况、租金收入、周边可比项目情况,说明 2017 年
重组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定价是否公允。
二、公告披露,资金成本导致红豆置业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2015 年、2016
年红豆置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仅占公司净利润的-0.47%、20.73%。根据
公司 2017 年 4 月重组的信息披露,红豆置业 2015、2016 年度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20.79%和 15.82%,净利率分别为 0.17%和 2.42%,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0.35%和
5.47%,公告称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较差”。请公司结合媒体质疑,补充披露标的
公司 2017 年度以来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情况,并就标的公司目前盈利能
力与 2017 年重组相关信息披露及评估假设是否出现较大差异进行说明。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之前,以书面形
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积极按照《问询函》要求准备回复文
件,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