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 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蜜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 构、实现长期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该关联交易价格以审计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蟹关联交易的 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