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 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以及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将提交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委员签字:龚巧莉、 康 莹、王慧玲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