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特: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1-04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1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11 月 16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 20 号
广州远洋大厦 20 楼公司会议室
会 议 方 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方式
会议议程: 一
13:45 股东签到
14:00 会议开始
一、主持人致辞并宣布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二、主持人请大会推荐监票人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由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 10 艘新造多用途纸浆船进行经营性租赁的关联
交易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接受股东就以上议案的相关
问题提问
六、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2
七、由大会指定的监票员监票
八、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十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与参会股东就关心问题进
行交流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3
关于公司 10 艘新造多用途纸浆船进行经营性租赁
的关联交易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持续推进中远海特(以下或简称“公司”)船队结构调
整,丰富自身经营模式,更好应对市场变化,中远海特积极开展
经营模式的拓展及创新。经前期研究,拟将在建的 2 艘 62,000
吨多用途纸浆船,以及今年新签合同的 8 艘 62,000 吨多用途纸
浆船(统称为“新造纸浆船”)以出售或解约后重新订立合同的
方式,将在建新造纸浆船的权利义务转移给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的全资子公司 Oriental Fleet
Pulp 01 Limited(中文名暂定为东方富利纸浆 01 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Pulp 01 Limited”)及海南中远海运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南中远海发”),并以经营性租赁的方式期租经营 15
年。以下为该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和交易结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近几年分别与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连重工”)签订了几组 62,000 吨多用途纸浆船建造合同,本
次交易标的为其中的 10 艘船舶,按签约时间和建造进度,分为
两组:
1、2018 年公司与大连重工签订的 62,000 吨香港旗多用途
纸浆船建造合同中的 2 艘(N1006 号船和 N1007 号船)。造船主
4
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子公司”),合同价格为单船船价 2,960 万美元(美
元贰仟九百陆拾万元整)。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该 2 艘船均
已开工建造, 预计将于今年内完工交付。
2、2020 年公司与大连重工签订的 8 艘 62,000 吨纸浆船的
建造合同。其中,4 艘为香港旗船(N1039、N1040、N1041、N1042
号船),造船主体为香港子公司,美元计价,单船船价 3,368 万
美元(美元叁仟叁佰陆拾捌万元整);4 艘为五星旗船(N1043、
N1044、N1045、N1046 号船),造船主体为中远海特,人民币计
价单船船价 26,800 万人民币(人民币贰亿陆仟捌佰万元整)。该
8 艘预计船将于 2022 年至 2023 年陆续交付,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8 艘船舶均已支付签约款,但尚在工程准备阶段,未开工
建造。
(二)新造船舶转让交易结构
本项目所涉及的 10 艘标的新造船舶,将按上述二组采取不
同的交易结构。
第一组船舶为 2 艘在建船舶,采用造船合同转让的模式进行
交易。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0]第 1584 号),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按照
在建多用途纸桨船建成完工状态下的价值评估,2 艘在建船舶的
评估价格为 31,000,000 美元/船。转让合同采用 MOA+NOVATION
(Memorandum of Agreement 船舶建造合同转让协议+Deed of
5
Novation 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的结构,其中香港子公司与 Pulp 01
Limited 签署 MOA,约定在建船舶转让的商业条件;香港子公司、
Pulp 01 Limited 和大连重工签署 NOVATION,约定造船合同下的
权利和义务转移给 Pulp 01 Limited。MOA 签署生效后, Pulp 01
Limited 一次性向中远海特支付造船合同评估值与剩余未支付造
船合同价间的差额 10,280,000 美元/船,并获得在建船合同项下
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组船舶为 8 艘新签船舶,由于尚未开工,采用重新订立
造船合同的模式推进项目。即中远海特及香港子公司分别解除并
终止与大连重工间的造船合同,与此同时 Pulp 01 Limited、海
南中远海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远海发”)分别按
照相同的条款,即时与大连重工重新订立造船合同。
(三)经营性租赁方式及租金
新造船舶转让后,中远海特将通过香港子公司或洋浦中远海
运特种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浦子公司”)从中远海发相
关子公司期租经营上述船舶,中远海发负责船舶的日常管理、备
件物料供应、船舶修理、船员配备等事项,并收取期租租金;中
远海特负责按期支付期租租金,负担船舶运营所需燃油费、港口
费、货物费等费用,并享受船舶经营运费收入。10 艘船舶租期
均为 15 年,租金分别为 11,530 美元/天(第一组 2 艘香港旗船)、
12,480 美元/天(第二组中的 4 艘香港旗船)、97,480 人民币/
天(第二组中的 4 艘五星旗船)。
6
按照船舶年均 355 天的运营日预估,本次关联交易每年需支
付的租金包括支付香港旗船的美元租金以及支付五星旗船的人
民币租金。预计公司在本次交易的 15 年合同期内,每年为此支
付的金额分别约为 25,907,900 美元/年以及 138,421,600 元人民
币/年。
二、本次交易对方以及选择关联方的原因
(一)交易对方情况
经公司综合评估比较,公司拟与中远海发下属两家全资子公
司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两家子公司分别为:Oriental Fleet
Pulp 01 Limited(作为香港旗船舶的交易主体);海南中远海运
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五星旗船舶的交易主体)。
Oriental Fleet Pulp 01 Limited 和海南中远海运发展有
限公司均为中远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远海发、
大连重工与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均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
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时间 2004 年 03 月 03 日
注册资本 1,160,812.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贸大厦 A-538 室
7
法定代表人 王大雄
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国内沿海外贸集装
箱内支线班轮运输,国际船舶运输(含集装箱班轮运
输),集装箱制造、修理、租赁,船舶租赁,自有集装
经营范围
箱、自用船舶买卖。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散货船除外)
海务管理、机务管理和船舶检修、保养、买卖、租赁、
营运、资产管理及其他船舶管理服务。
中远海发是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专门从事供应
链综合金融服务的公司,船舶租赁业务船队运力规模和集装箱租
赁业务箱队规模都位居世界前列。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远
海发集装箱船队规模达 86 艘,总运力达 58.16 万 TEU,6.4 万吨
级散货船 4 艘、液化天然气船、重吊船、油化船等各类型船舶
90 余艘;集装箱保有量约为 365 万 TEU,具备丰富的船舶租赁业
务经验和管理水平。
(2)海南中远海运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 海南中远海运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融资)
成立时间 2020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0 亿人民币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 2 号办公楼
注册地址
A255 室
法定代表人 蒋仲
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客船、散装
液体危险品船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
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国际船
经营范围
舶管理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
船舶修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Oriental Fleet Pulp 01 Limited
Oriental Fleet Pulp 01 Limited 是中远海发下属东方
富利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8
10 月 15 日,注册资本 1 美元。注册与办公地址均为香港皇后
大道中 183 号中远大厦 50 楼。
(4)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名称 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1992 年 9 月 2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634,387,872.43 元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远路 80 号
法定代表
李懿文
人
建设港口船坞基地;船舶修理;集装箱修理;拆船;港
口装卸、储运;海洋岸外工程设备修理;造船;货物、
技术进出口。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海洋工程设备销售、
经营范围
租赁、维修及调试;海洋工程装备管理;海洋石油工程
设计及施工;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船舶污染物接收;国
内一般贸易。
2、股权结构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9
(1)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远海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444.94 亿元,负债总额为 1,202.86 亿元,净资产 242.08 亿
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1.89 亿元,净利润为 17.43 亿元。
(2)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连重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68.39
亿元,净资产为-19.61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3.46 亿
元。
(三)招标比选情况和选择关联方的原因
公司以 10 艘在建签约的多用途纸浆船为标的。其中 2 艘在
建船舶采用造船合同转让的模式进行交易,交易价格以评估公司
的评估价为基准;其中 8 艘由于尚未开工,解除并终止与大连重
工之间的造船合同。
为选择最优的交易方,中远海特以在建及新签约的多用途纸
浆船为标的,向多家境内外具规模的租赁公司发出了报价邀约。
经过几轮竞标比价,并经综合评估各租赁公司的整体资质、期租
租金、利率价格、服务水平等要素后,中远海发子公司 Pulp 01
Limited 和海南中远海发在所有投标方中标。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MOA 主要条款
买方:Oriental Fleet Pulp 01 Limited
卖方: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
船舶总价款:N1006 号船:USD$31,000,000;
N1007 号船:USD$31,000,000
船舶总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价款:买方在 MOA 签署生效
后一次性向卖方支付造船合同评估值与剩余未支付造船合同价
间的差额 10,280,000 美元/船。第二期价款:买方向建造方支付
船舶建造尾款。N1006 为 20,720,000 美元,N1007 为 20,720,000
美元。
(二)NOVATION 主要条款
主要条款:自实际收到第一期价款之日起,香港子公司在原
造船合同下所有买方的权利、权益、义务、责任都转让给 Oriental
Fleet Pulp 01 Limited 承担。但是,与船舶建造相关的权利及
义务、对造船合同价格及交船时间的调整权利、船舶滑油的供应
责任、船舶验收权利及基于造船合同约定产生额外造价等均由香
港子公司享有及承担。
生效条件:基于以下条件均满足后方可生效:
1、合同各方授权代表均签署完成;
2、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
3、中远海特股东大会及中远海发股东大会独立股东批准。
(三)《经营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出租方:Oriental Fleet Pulp 01 Limited、海南中远海运
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洋浦中远海运
11
特种运输有限公司;
租赁物:62,000 吨多用途纸浆船 N1006、N1007、N1039、N1040、
N1041、N1042、N1043、N1044、N1045、N1046 号船;
租赁期限:15 年;
租赁方式:期租,付款频率为每 15 天;
期租租金:11,530 美元/天(第一组 2 艘香港旗船)、12,480
美元/天(第二组中的 4 艘香港旗船)、97,480 人民币/天(第二
组中的 4 艘五星旗船);
其他主要条款:带扣租(OFF-HIRE)条款,无到期回购义务。
生效条款:自以下所有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1、船东和租家的授权代表签署;
2、取得租家董事会的批准;
3、取得中远海特股东大会的批准;
4、取得中远海发股东大会非关联方股东的批准。
(四)建造合同(N1039、N1040、N1041、N1042、N1043、
N1044、N1045、N1046)解除及终止的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远海运
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主要条款: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并终止原建造合同,并由 Pulp
01 Limited 和海南中远海发作为“新买方”分别与大连重工前
述新建造合同。大连重工在收到新买方支付的签约进度款后,将
退还香港子公司、中远海特签约款。新建造合同签署后,原建造
12
合同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即时终止。
生效条件: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解约及释权协议,且新建造
合同生效。
四、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经营性租赁是国际航运企业广泛采用的一种发展船队和控
制运力方式,出租人根据标的物所使用的不同情况和使用期限,
预留残值,以标的物购置成本扣除残值后作为计算租金的基数。
当经营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可以选择退租,标的物余值风险由出
租人自己承担。公司采取将新造船舶出售并通过经营性租赁控制
运力开展经营,可以获得多方面效果:
(一)拓宽船舶发展模式,有效应对市场环境变化
多年来,公司的船队发展以自有为主,形成了重资产经营模
式,船舶资产占公司总资产比较大,在有效控制运力的同时,也
积累了一定风险,资产结构调整的灵活性不足。在当前激烈竞争
的环境中,公司的资产控制方式有必要适当多元化,综合运用自
有、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等多种方式,以及长短期结合的多种
组合,形成不同方式、不同期限的结构更加合理的船队,在船队
规划和船队运营方面具有更强的灵活性,有利于提升市场响应速
度,更好的应对不同经济环境和运行环境下市场的变化和战略的
调整。
(二)加速公司船队及船舶技术更新
随着船舶运输业和船舶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新技术在新造船
13
上运用越来越多,新的规范和公约对船舶提出更高的要求。开展
经营性租赁,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和技术规范发展趋势,
灵活确定经营期限,在租期结束后重新订造和租入新的船舶,在
夯实实际经营年限的同时,可加快更新船队及船舶技术,灵活地
适时选用更先进的设备,享受到新技术成果,尽可能地保持船舶
良好适货性和船舶的年轻化,提高服务质量,有效应对市场的变
化。
(三)最大限度发挥融资优势
公司资产负债率合理,财务结构健康,融资能力较强,在当
前市场利率水平较低的环境下,为促进公司发展,有必要更好的
发挥公司融资优势。经营性租赁模式下,租赁公司提供全额的资
金融通,公司不用付出大额的自有资金即可获得船舶使用权,在
扩大船队规模的同时,公司前期支付的 30%船款作为回笼资金可
以投资其它公司需要发展的项目,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
力。
(四)有效控制风险与成本
由于航运市场的波动,以及钢材价格的变化,自有船舶市场
价值的不确定性是航运企业面临的共同风险。加之老旧船舶日常
维护保养成本及安全管理风险的增加,进一步增加了自有船舶的
风险。通过经营性租赁,船舶成本在租赁期保持稳定,可有效控
制经营成本上升和船舶贬值的风险。本项目选取 15 年作为租赁
期限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14
五、交易收益测算
按照稳健性原则,预计本次关联交易 10 艘船在经营期内平
均每年预计可为公司贡献 450-800 万美元利润。项目具有良好且
稳定的收益,有利于公司整体效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因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请
与该议题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1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自 1999 年成立至今,注册在广州经济开发区(后因行
政区划调整纳入广州市黄埔区)内保税区东江大道 282 号康胜大
厦。现按照相关统计法规要求,经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为
进一步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便于与地方政府对接,
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上述黄埔区迁至公司办公现址即“广东省广
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20 号广州远洋大厦”(最终信息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核定为准)。除注册地址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
方式未发生变化。
因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需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地址相应条款(修
订条款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经营证照及资质等变更手续。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16
附件:《章程》修订条款
原文: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保税区东江大道 282 号康
胜大厦。
邮政编码:510730
修订后(最终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20 号广
州远洋大厦。
邮政编码:510623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