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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涉及B转A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4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涉及 B 转 A 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或“公司”)换股
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华包”)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5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关于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707 号),决定对粤华包股票予以终
止上市。粤华包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21 日起终止上市。

    为确保持有至最终交易日并转股的粤华包 B 股投资者知悉粤华包
(200986.SZ)B 股转换为冠豪高新(600433.SH)A 股的相关变化并顺利完成转
股手续,特向粤华包 B 股投资者提示以下事项:

    一、申报冠豪高新 A 股的证券账户

    1、为方便投资者账户信息核对、确认,冠豪高新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为办理本次换股
吸收合并所涉及的账户转换工作,该等工作主要为根据粤华包 B 股投资者申报的
A 股证券账户将股份转换后的冠豪高新 A 股登记在其申报的 A 股证券账户中,以
及为未通过结算参与人申报沪市 A 股证券账户或者申报数据校验未通过的投资
者配发沪市 A 股账户并进行相应的股份登记工作。

    2、在账户申报校验和配发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投资者深市 B 股
账户和沪市 A 股证券账户对应关系数据发送至各原 B 股托管券商和托管行(以下
统称“托管人”)。托管人需将证券账户转换对应关系结果通知投资者,组织做好

                                      1
配发的沪市 A 股证券账户办理指定交易工作,并告知其后续股票买卖操作方式及
注意事项。

    托管人为境外经纪商,托管人提醒投资者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
易;非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未能及时主动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联系中
信证券咨询及办理指定交易。

    3、如投资者未在指定期限内申报指定 A 股账户或指定的 A 股账户不符合要
求,视为同意使用配发 A 股账户,相关法律责任和业务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及时至指定交易证券公司核查股份登记情况。

    二、配发沪市 A 股账户的交易限制

    根据冠豪高新委托,对于下列投资者,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为其配发限制
买入的沪市 A 股证券账户。

    1、未通过托管人进行申报沪市 A 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

    2、已通过托管人申报沪市 A 股证券账户,但申报信息有误的投资者。

    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1、投资者在申报截止日前没有进行申报或申报信息有误的将视为同意由中
国结算统一配发沪市 A 股证券账户用于本次冠豪高新发行 A 股股份登记;

    2、因配发产生的沪市 A 股账户为限制性账户,只能进行卖出委托申报,不
能进行买入委托申报。该沪市 A 股账户除限制交易买入以外,由托管人限制的业
务范围还包括: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衍生品合约账户、作为转入方通过 PROP 申
报证券转入、参与约定式购回和股票质押式回购等。未来,如资本市场推出新业
务及新产品,相关业务及产品也将有可能被列入限制买入范围;

    3、投资者对申报和配发的沪市 A 股证券账户应尽快办理指定交易。

    请投资者知悉相关限制。

    三、交易币种的变化

    因持有粤华包 B 股而换股后持有冠豪高新 A 股的境内投资者,未来股份分红


                                      2
或出售将以人民币进行清算交收,并最终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对于原粤华包境外
投资者,其通过配发 A 股账户减持冠豪高新 A 股或分红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可用,
不可取,将由各证券公司代为购汇,并最终以港币进行结算,请投资者知悉交易
币种的变化。

    四、B 股退市及退出登记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关于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707 号),决定对粤华包股票予以终
止上市。粤华包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21 日起终止上市。

    粤华包终止上市后,根据粤华包的退出登记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为粤华包办理退登记业务,向粤华包提供退出 B 股登记时点
的投资者名册等相关资料并终止其与粤华包的登记关系,最终办理完成后将确定
本次吸收合并粤华包退市登记日(T 日),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投资
者证券账户中不再登记粤华包 B 股股票,亦无法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粤华包 B 股股票的质押、冻结、过户等操作。请投资者知悉并持续关注
后续公告内容。

    关于账户及股份的转换、B 股股东的不同类别、配发 A 股账户、证券账户申
报的手续等具体情况,投资者请查阅粤华包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刊登的《广东冠
豪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A、B
股证券账户转换业务操作指引》和《广东冠豪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
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A、B 股证券账户转换投资者操作指引》,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的《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B 股投资者申报证券
账户的提示性公告》《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涉及 B 转 A
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B 股股东办理转登记
受限账户手续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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