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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华纺股份: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修正案公告2022-06-07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修正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管理办法》作如下修订: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其他组织;                                       (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法人或其他组织;                                 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织);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           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         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
      他组织;                                         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劵交易所(以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
      下简称“上交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劵交易所(以
      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           下简称“上交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            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
      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
            公司与前条第(二)项所列主体受同一         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           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联关系,但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                 公司与前条第(二)项所列主体受同一
      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
      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联关系,但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
                                                       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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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自然人;                                   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三)第五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             (四)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所
 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根据实质重             (五)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根据实质重
 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         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         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上述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             上述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
 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         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
 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本修正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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