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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涪陵电力:涪陵电力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2021-08-20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2021-03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了第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
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涪陵电力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0 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 147,517,440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2.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6,762,419.2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5,015,389.46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1,761,747,029.7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170966”验资报告。

    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经公司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2020 年 12 月 2 日召
开的第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和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7,517,440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8,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拟用于收购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辖省属综合能源服务公司配电网节能资产及相关
EMC 合同权利、义务,同时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1,747,029.74 元,低于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1,880,000,000.00 元,根据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修订稿)》:“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投资总    原计划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扣除
                                                 额            集资金
                                                                               发行费用)
收购国网河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配电网节
                                               59,545.42         59,545.42        59,545.42
能资产及相关 EMC 合同权利、义务
收购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配电网节
                                               24,414.48         24,414.48        24,414.48
能资产及相关 EMC 合同权利、义务
收购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配电网节
                                               14,425.30         14,425.30        14,425.30
能资产及相关 EMC 合同权利、义务
收购国网甘肃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配电网节
                                               10,520.77         10,520.77        10,520.77
能资产及相关 EMC 合同权利、义务
收购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配电网节
                                                8,610.19          8,610.19         8,610.19
能资产及相关 EMC 合同权利、义务
收购国网河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配电网节
                                                8,144.52          8,144.52         8,144.52
能资产及相关 EMC 合同权利、义务
收购国网辽宁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配电网节
                                                5,070.36          5,070.36         5,070.36
能资产及相关 EMC 合同权利、义务
收购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
                                                  835.31           835.31            835.31
司配电网节能资产及相关 EMC 合同权利、义务
收购国网(北京)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配电网
                                                  798.21           798.21            798.21
节能资产及相关 EMC 合同权利、义务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5,635.44         55,635.44        43,810.14
                  合计                        188,000.00        188,000.00       176,174.70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
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
应的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