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12-08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贵研金属 (上海)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拟为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拟为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昆明 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通过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超 过美元壹仟陆佰伍拾万元提供担保;拟为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贵研金属(上 海)有限公司向银行采购贵金属不超过美元壹千万元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4,500.00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25.78%,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1、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的需求,保障 2012 年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用于补充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现提请公司为其担保。 2、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五千万 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用于补充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现提请公司 为其担保。 3、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和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为了规避贵金属的价 格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经营的影响,2012 年度拟在银行授予的 1 信用额度内与银行合作开展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现提请公司为其担保。 4、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和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为确保贵金属原材料 的及时供应, 缓解贵金属原料周转大量占款的压力,经与银行协商,可在银行授予的信 用额度内采用部分货款延期支付的方式向银行采购贵金属。现提请公司为其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14325 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 72.04%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钱琳, 注册地在云南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 669 号,主营业务范围为贵金属催化剂及 其中间产品、工业废气净化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净化 器的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为 43,246.17 万元,净资产为 15,370.00 万元,资产负债率 64.46%,净利润为 1,510.28 万元。 2、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 51%的股权,该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4 日,法定代表人为庄滇湘,注册地在湖南省永兴县柏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范 围为有色金属产品加工、销售及有色金属分析、检测服务。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 公司的总资产为 8,200.76 万元,净资产为 2,630.43 元,资产负债率 67.92%,净利润为 621.91 万元。 3、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法定代表人为胥翠芬,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芦潮港镇芦潮港路 1750 弄 6 号 2 幢 8308 室,主营业务范围为金属的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 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 10,001.48 万元,净资产为 9,995.58 万元, 资产负债率 0.06%,净利润为-4.42 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根据子公司的申请,主 要担保内容拟为: 1、公司拟为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期限一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 2、公司拟为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 一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3、公司拟为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和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通过 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拟同意按照银行 “ISDA 主协议和外汇业务条款及条件 下的所有中国境内交易的保证函”(以下简称“保证函”)的格式和内容向银行出具保证 函。保证函项下的“担保总额”不超过美元壹仟陆佰伍拾万。“被担保人”为昆明贵研催 化剂有限责任公司、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通称“对手方”)。担保债务的“发生 期间”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出具担保函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期间” 自保证函的日期开始(包括该日)至(并包括)下列最迟的一个日期之后两年为止的相 关期间: (a) 该对手方的被保证债务产生的最后一个结算日或支付日(或无论以其他任 何条款描述的类似术语);或 (b) 该对手方的交易协议第 3(c)款下规定的被终止的外汇 交易的所有盈亏净额到期与应付的日期,或 (c) 就该对手方的主协议而言,提前终止金 额(于 2002 年 ISDA 主协议中定义)到期与应付的日期或 1992 年 ISDA 主协议第 6(e)款 规定的金额到期与应付的日期。 4、公司拟为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和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采用 部分货款延期支付的方式向银行采购贵金属提供担保,拟同意按照银行 “最高额担保函” (以下简称“担保函”)的格式和内容向银行出具担保函。担保函项下的“担保总额”不 超过美元一千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被担保人”为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间”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正式出具担保函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期间”自贵金属采购发生之日起,直至银行 在担保债务发生期间提供的所有融资中最晚到期的一笔融资的到期日后的两年止。 四、公司董事会决议 2012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预案》、《关于公司为永 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预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通过银行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的预案》和《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采购贵金属提供担保的预 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拟为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 用于补充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拟为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不超过伍 千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用于补充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流动资金;拟为昆明 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通过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超 过壹仟陆佰伍拾万美元提供担保;拟为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贵研金属(上海) 有限公司向银行采购贵金属不超过壹千万美元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 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关于担保的决议合法、依据 充分; 二、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其新年度经营目标顺 利实现,该担保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和控 股子公司。该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贵金属原料的及时供应,规避贵金 属的价格风险,缓解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该担保行为没有损害 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担保情况为: 目前是 担保人 被担保人 贷款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 备注 否存在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0 年 11 月 至 10,000,000.00 否 贷款已归还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11 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0 年 2 月至 2011 6,000,000.00 否 贷款已归还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2月 8000 万的信用额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0 年 6 月至 2011 度的保证 15,000,000.00 否 贷款已归还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6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0 年 12 月 至 10,000,000.00 否 贷款已归还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12 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0 年 6 月至 2013 5000 万信用额度 10,000,000.00 否 贷款已归还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6月 的保证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0 年 6 月至 2013 10,000,000.00 否 贷款已归还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6月 4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0 年 5 月至 2013 10,000,000.00 否 贷款已归还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5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0 年 7 月至 2013 10,000,000.00 否 贷款已归还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7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0 年 7 月至 2013 10,000,000.00 否 贷款已归还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7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1 月至 2011 9,000,000.00 否 贷款已归还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7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2 月至 2011 6,000,000.00 否 贷款已归还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8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1 月至 2012 10,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5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8 月至 2012 6,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5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7 月至 2012 9,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7月 11300 万信用额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10 月 至 度的保证 10,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0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10 月 至 10,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0 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6 月至 2012 15,000,000.00 否 贷款已归还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5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6 月至 2012 20,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6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12 至 2012 15,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6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3 月至 2014 6000 万信用额度 20,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3月 的保证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7 月至 2014 10,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7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7 月至 2014 5000 万元信用额 10,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7月 度的保证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5 月至 2014 10,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5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12 月 至 20,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12 月 5000 万信用额度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12 月 至 的保证 30,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12 月 贵研铂业股份 昆明贵研催化剂 2011 年 9 月至 2014 3000 万信用额度 30,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年9月 的保证 5 贵研铂业股份 永兴贵研资源有 2010 年 9 月至 2013 2000 万元信用额 20,000,000.00 否 贷款已归还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年9月 度的保证 贵研铂业股份 永兴贵研资源有 2011 年 11 月 至 3500 万信用额度 35,0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的保证 注: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4, 500.00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25.78%,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永 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及向银行采购 贵金属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