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1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增资标的名称: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 2、增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337,393,100.00 元对贵研催化公司增资 一、本次增资概述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72 号文核准,公司以 2013 年 3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收市股本总数 158,062,50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股权 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 A 股股份,配股价格为 16.8 元/股,实际配售股份数为 42,689,60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17,185,431.2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84,580,110.59 元,配股募集资 金已于 2013 年 3 月 20 日到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 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1KMA1051-3 号《验资报告》。 2、根据公司公告的《配股说明书》,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国Ⅳ、国Ⅴ机动车 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投 入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贵研催化公司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完成,并由贵研催化公司负责实施。 二、增资标的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云南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669号 3、注册资本:14,325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前) 4、法定代表人:卢军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贵金属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工业废气净化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 1 售;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净化器的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贵研催化公司72.04%的 股权。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2KMA1024-2号审计报告,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贵研催化公司母公司资产总额为507,882,065.07元,负债 330,931,659.73元, 股东权益176,950,405.34元。201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5,136,340.00 元,实现利润总额31,976,210.14元,净利润26,391,483.47元。 三、增资方案及定价政策 贵研催化公司于2012年3月1日召开了2012年临时(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使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对贵研催化增资方案,主要内容为:1、贵研铂业2012年配股事宜在 获得证监会批准且成功发行后,将使用募集资金对贵研催化单方进行增资,用于“国Ⅳ、国 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2、增资价格为募集资金到账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截止 日经评估后的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额,本次增资一次全额认缴,并在两年内分期缴 足。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公司委托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贵研催化公司进行了整体资产评估,出 具了中威正信评报字(2013)第2019号《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 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评估报告》,截止2012年12月31日,贵研催化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9,030.58万元,注册资本为14,325.00万元。据此,本次增资的对价=19,030.58 /14,325 =1.33元,即每增加一元注册资本应支付的对价为1.33元。公司按照1.33 : 1 的对价出资人 民币337,393,100.00元单方全额认购贵研催化公司本次新增加的全部253,679,022.56元注 册资本。(注:上述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已经云南省国资委备案) 本次公司对贵研催化公司增资一次全额认缴,并在两年内分期缴足。公司首期股权认购 价款为287,393,100.00元,占本次总认购出资价款337,393,100.00元的85.18%,认缴后贵研 催化公司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剩余股权认购价款即人民币50,000,000.00 元在两年 内缴清,贵研催化公司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本次增资完成后,贵研催化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43,250,000.00元增至396,929,022.56元, 公司对贵研催化公司的出资额为356,879,022.56元,持股比例从72.04%增加至89.91%,贵研 催化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贵研催化公司增资是为了加快推进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 2 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公司贵金属产业的可持续跨越 式发展。 五、本次增资的决策程序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337,393,100.00 元对贵研催化公司实施单方增资,贵研催化公司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本 次增资一次全额认缴,并在两年内分期缴足。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的 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贵研铂业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 规定,程序合法。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行为,与公 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将增 加该公司的资本金,改善其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增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37,393,100.00元向控股子 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本次增资一次全额认缴,并在两年内分期缴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 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4、贵研催化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13)第 2019 号]; 5、贵研催化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报告(XYZH/2012KMA1024-2 号)。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