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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研铂业:贵研铂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21-08-25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SINO-PLATINUM METALS CO.,LTD.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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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股东大会须知
二、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杨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孙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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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须知

    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程序合法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精神,
特制定如下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
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
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
    六、会议议题全部说明完毕后统一审议、统一表决。
    七、本次股东大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见证。
    八、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九、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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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资料目录
会议资料一: ...............................................................................................................................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

会议资料二: ............................................................................................................................... 7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7




                                                                      4
会议资料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1 年 6 月 22 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已实施完毕,且因转增而新增的 131,312,404 股股份已上市流通。根据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实施结果,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营质量,促进公司高
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 号)及
云南省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对《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改的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4,595 万       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4,595 万
  元,经发行社会公众股、转增股本、非公开 元,经发行社会公众股、转增股本、非公
  发行股票及配股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 开发行股票及配股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叁仟柒佰柒拾万捌仟零壹拾壹元整             伍亿陆仟玖佰零贰万零肆佰壹拾伍元整
  (437,708,011.00 元)。                      (569,020,415.0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 43,770.8011 万 第十九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 56,902.0415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3,770.8011 万股;其中云南省贵金属新材 56,902.0415 万股;其中云南省贵金属新
  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7,352.4449 万      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2,558.1784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持有           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持有
  26,418.3562 万股。                         34,343.8631 万股。
  第八十九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 第八十九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
  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股东监事时采 表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股东监事
  取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只选举一名董事、 时采取累积投票制。


                                         5
股东监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不得重复使用。董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不得重复使
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 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
和基本情况。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请审议。
 本议案如获通过,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2021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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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资料二: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王梓帆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独立董事刘海
兰女士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王梓帆先生及刘海兰女士不再继续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向王梓帆先生及刘海兰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工
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王梓帆先生、刘海兰女士离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的最低要求,因此,王梓帆先生、刘海兰女士的离
任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王梓帆先生、刘海兰女士仍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选举杨海峰先生、孙旭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海峰先生、孙旭东先生具
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海峰先生、
孙旭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
选人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


    请审议。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海峰先生、孙旭东先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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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海峰先生简历


    杨海峰,男,白族,1970 年 12 月 8 日生,大学本科学历。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注册
会计师执业资格、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具备高级会计师职
称、会计师职称、经济师职称;现为上海律师代表团代表,2008 年度被评为上海市优秀
非诉讼律师;杨海峰先生从事注册会计师及律师工作多年,主持或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
的改制上市或常年顾问工作,在证券、上市公司、公司运作、并购重组、投资融资等领
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相关专业知识。


    主要履历:
    1989.09—1993.07   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
    1993.07—1997.11   就职于云南省糖业总公司
    1997.11—2007.03   就职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历任业务人员、项目
经理、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
    2007.04—2010.02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
    2010.03—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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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旭东先生简历


    孙旭东,男,汉族,1961 年 12 月生,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 年 12 月
参加工作。曾任东北大学复合材料教研室主任,陶瓷与粉末冶金研究所所长,材料研究
所常务副所长,大连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
料学部专家评审组成员。入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国家首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
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国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等。
先后获得“中国冶金青年科技奖”、“辽宁省高校青年学科带头人”、“沈阳市十大杰出青
年知识分子”等荣誉称号或奖励。
    研究方向为高性能陶瓷材料、 贵金属材料、光学与电子功能材料。承担和完成多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等 40 余项科研课
题。在 Acta Mater.、Chem. Mater.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 300 余篇。获得国家发明专
利授权 38 项,省部级科研奖励 9 项。


主要经历:
1978.10—1982.07   东北大学金属材料系系金属学及热处理专业学习,学士学位
1982.09—1984.12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学习,硕士学位
1990.10—1993.11   英国 University of Surrey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学习,博士学位
1984.12—1987.09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助教
1987.09—1989.09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讲师
1989.10—1990.09   英国 Surrey 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访问学者
1993.12—1994.08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讲师
1994.09—1996.09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复合材料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1996.09—2002.08   东北大学陶瓷与粉末冶金研究所所长,教授
2002.09—2003.03   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教授
2003.04—2003.08   美国佛罗里达大西洋大学客座教授
2003.09—2004.01   西澳大利亚大学 Gledden 客座教授
2004.01—2004.06   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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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6—2004.09   美国佛罗里达大西洋大学客座教授
2004.09—2005.02   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教授
2005.03—2008.08   东北大学材料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2008.07—2008.08   日本国立材料研究所,客座教授
2008.08—2020.12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2015.12—2020.12   大连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客座教授
2016.06—2020.06   大连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
2021.01—至今      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教授


主要社会兼职:
1998.01—1999.12   美国陶瓷学会会员
1998.01—2004.12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理事
2002.01—2005.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学部专家评审组成员
2000.01—至今      中国颗粒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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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杨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孙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两种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
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说明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贵研
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1-033)。
    三、第 1 项议案,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一股拥有一票表决权。
    四、第 2 项议案,即选举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
东大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人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不得重复使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在填写表决票时,可在表决意见栏填写相应投票数,投票总数多于其累积有效表决票数
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视为该项表决弃权;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有效表决票数时,
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弃权;未投票的表决票,视
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其所持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中作弃权处理。
    五、现场表决时,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并由律师现场见证。
    监票人的职责: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参加投票的股东代表人数以及所代表的股权数,发放表决票;
   2、回收表决票,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要求,清点回收的表决票是否超过发出的
   票数;
   3、统计表决票。

    六、在现场表决中,第 1 项议案,投票采用划“√”、“×”和“○”方式,同意请
划“√”,不同意请划“×”,弃权请划“○”,不填表示弃权。
    七、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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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情况报送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
公司,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出具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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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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