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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2021-05-08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HONGCHENG ENVIRONMENT CO., LTD.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1 年 5 月 12 日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东大会须知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
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
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
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一)股东发表意见,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二)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和提案进行审议的时间,以及每一股东的发言时
间和发言次数,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在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中规定并宣布。股东要求
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时,应在会前进行登记,并在会议规定的审议时间内发言,发
言顺序按股东持股数多寡依次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发表意见的股东,可以将
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告主持人;
   (三)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口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
询,应当经大会主持人同意。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
股东的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发表意见时,应简明扼要阐明观点,对报告人没
有说明而影响其判断和表决的可提出质询,要求报告人做出解释和说明,并不得
超出会议规定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
     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六规定,股东可以就议案内容提
出质询和建议,会议主持人应当亲自或指定与会董事和监事或其他有关人员对股
东的质询和建议做出答复或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质询,
但应向质询者作必要的解释:
     (一)质询与议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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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质询事项有待调查;
     (三)回答质询将明显损害股东共同利益。
     五、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
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
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
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六、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会议主持人可以命令
下列人员退场:
   (一)无出席会议资格者;
   (二)扰乱会场秩序者;
   (三)衣帽不整有伤风化者;
   (四)携带危险物品或宠物者;
   (五)其他必须退场情况。
     上述人员不服从退场命令时,会议主持人可以通过警卫人员强制其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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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6 日
     三、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 128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邵涛先生
     六、主持人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大会须知并宣布大会开始;
     七、相关人员向大会报告议案,并审议本次会议议案;
     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5.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
     7.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分红规划
     9.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11.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咨询,公司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提问;
     九、会议表决: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工作人员清点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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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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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 年,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奋力推进年度重
点工作,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受董事会委托,现将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
况向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报告,请审议。

     一、2020 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坚持改革创新与实干担当,以打造全国一流的环境综合服务
运营商为使命,聚焦核心优势领域,推动投资类和经营类业务协同发展,创新管
理手段,充分发挥公司“技术+运维”的优势,强化内部管理,不断优化产业结
构,促进各项业务协调发展,超额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一)生产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基本面总体上仍保持增长态势,财务结构及资产状况保持
  良好,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升,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660,116 万元,同比增长 22.68%;利润总额 96,413 万元,同比增长 32.71%;
  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66,391 万元,同比增长 35.84%;每股收益 0.70 元;
  至 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164.98 亿元,净资产为 59.95 亿元,分别较期初增
  长 39.47%和 15.92%。
       2020 年, 公司自来水售水量 34,891 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 2.35%,出厂
  水质综合合格率达 100%;污水处理量 79,609 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 3.44%;
  天然气供气量 43,979 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 2.91%。
       从主要收入构成情况看,2020 年公司实现自来水销售收入 83,708.23 万
  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12.68%;实现给排水工程收入 58,566.34 万元,占
  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8.87%;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 110,185.28 万元,占公司
  总营业收入的 16.69%;实现污水环境工程收入 206,850.23 万元,占公司总营
  业收入的 31.34%;实现燃气销售收入 137,974.08 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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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90%;实现燃气工程安装收入 51,428.31 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7.79%。
       供排水业务及污水环境工程:供水保障力度持续增强,报告期内,供水产
  能为 189.5 万立方米/日(含托管);为策应南昌经济快速发展,优化城市供水
  布局,解决城区的用水紧张问题,红角洲、城东水厂二期总计 20 万立方米/
  日建设工程于 2020 年 12 月正式运营,该项民生工程有效改善了城区居民用水
  现状,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构建昌北、昌东地区供水系统的安全
  保障体系、确保城市正常、有效、安全运行;环保提标扩容改造纵深推进,公
  司取得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总设计规模为 365.2 万立方米/日(含托管),2020
  年全年新签订特许权协议的项目共 13 个,投资估算 6.89 亿元。公司在全省污
  水厂的出水水质标准由一级 B 提高至国家一级 A,2020 年加快推进了宁都、浮
  梁、樟树、上栗等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自 2016 年开始陆续承接了 85
  家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的有 50 家,正在建设的有 30 家,推进
  前期工作的有 5 家。随着各项目的不断建成投产,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和盈利能
  力快速提升。同时,积极推进标准化污水厂建设,以规范标准,全面提升环保
  板块运营管理水平。
       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积极推动气化南昌三年攻坚战,力争实现老社区管
  道燃气全覆盖,紧扣旧城改造、乡村振兴,密切部署房地产市场新楼盘项目,
  持续推进“瓶改管”。实现新增居民户 8.29 万户,实现新增非居民户 1020 户,
  截至报告期末,南昌燃气用户为 104.92 万户,累计燃气管网长达 6303 公里,
  2020 年销售气量 4.40 亿立方米,是江西省用户规模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
  立足车用气业务,自主气化,降低购气成本、提升经济效益,以 LNG 站点为中
  心,辐射周边工业园区,积极寻求物流货车加气市场的突破。
       持续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影响力。报告期内,在“中国上市公司竞争力
  公信力调查评选颁奖”高峰论坛上,公司荣膺“最佳成长潜力上市公司”殊荣。
  同年,还荣获“中国上市公司百强高峰论坛暨 2020 年中国百强二十届颁奖典
  礼”中的“中国百强高成长企业奖”殊荣。作为一家环境产业龙头高新技术企
  业,一直保持锐意进取的态度,通过引领行业前进的勇气和实力,凭借良好的
  市场前景与稳健经营,获得了资本市场的肯定。
       着力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管理。不断优化供水 SCADA 生产调度、管网
  GIS 和 DMA 分区计量、环保中央调度系统等多维度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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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污水处理厂、二次供水数据远传,打破供水、污水之间的运行障碍,破除
  信息孤岛现象,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逐步完善水厂取水泵房无人值守智能化
  远程综合监控和手机巡检系统,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实现科技促效益。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满意度。报告期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
  极响应政府号召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公司各生产单位稳定运营,各项指标达到
  国家标准。同时,公司积极对标同行业先进企业,通过建立业务标准流程、健
  全“互联网+”服务机制等措施不断改善服务细节、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为客
  户提供更加精准贴心的服务。对标全国发达城市,促进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国家营商环境参与测评的 41 个城市中,公司被纳入《中国营商环境报告
  2020》,这是该领域的首部国家报告。我司供水服务作为行业内的优秀经验做
  法和改革亮点被编入其中,成为国内推进区域内营商环境优化、改革的标杆型
  企业。
       持续降本增效,强化资金保障力。报告期内,公司在以不摊薄股东权益,
  实现效益最大化为前提,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筹集资金。
  公司采取“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长期融资与短期融资相匹配”的融资
  思路,以项目为载体实施精准融资,保障重要项目的顺利建设,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可转债,共募集资金 18 亿元,进一步实
  现了低成本融资,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规模效应的不断扩大,同时减少
  了对传统融资方式的依赖,形成了持续的投资能力和未来抗资金风险能力。

   (二)公司规范运作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规范了公司日常运作,认真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日常公司治理和会议召开
     2020 年,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6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
股东大会 5 次,共审议通过了 24 项议案及报告。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行使表决权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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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2020 年 1 月 6 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洪城水业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洪城水业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洪城水业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洪城水业 2019 年度财务
                                                 决算和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洪城水业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洪城水业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洪城水业关于 2020 年度日常
2020 年 5 月 18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请洪城水业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聘请洪城水业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洪城
                                                 水业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洪城水业会议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投资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PPP 项目和青山湖污水处
2020 年 2 月 7 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理厂扩建工程 PPP 项目的议案
                                                 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0
                                                 条)、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江西
                                                 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
2020 年 6 月 10 日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
2020 年 7 月 14 日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新增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25 日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召开 12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51 项议案及报告。历次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关于投资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PPP 项目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PPP 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20 条)、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 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2020 年 1 月 22 日
                      六次临时会议   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 年 2 月 24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七次临时会议
                                       洪城水业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洪城水业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洪城水
                                       业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洪城水业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0 年财务预算报
                                       告、洪城水业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洪城水业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洪城水业 2020 年度更新改造资金使用专项计划、关于洪城水业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洪城水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审计
                      第七届董事会第 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洪城水业
2020 年 4 月 23 日
                         二次会议      2020 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洪城水业 2019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洪城水业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聘请洪城水业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聘请洪城水业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洪城水业 2019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洪城水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提
                                       议召开洪城水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4 月 28 日                     关于《洪城水业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次临时会议
                                       关于调整《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 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
2020 年 5 月 25 日
                      九次临时会议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6 月 24 日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新增相关事项的议
                      十次临时会议
                                       案、关于提请召开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8 月 26 日                     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十一次临时会议
                                       议案、关于聘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
2020 年 9 月 15 日
                      十二次临时会议 况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10 月 27 日                    关于《城水业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三次临时会议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6 条)、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11 月 17 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十四次临时会议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江西洪城水业
2020 年 12 月 9 日
                      十五次临时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十六次临时会议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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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都能够按照工作细则的规定,就公司重
          大发展战略、人事选举聘任提名、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人
          员薪酬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
          会的高效决策及合规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持。2020 年各专门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
          其中战略发展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1 次,共审议通过了项议案及报告。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战略发展委员会
2020 年 1 月 20 日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提名委员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关于聘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11 日                       制定《公司 2019 年内部审计计划》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      《关于聘请洪城水业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洪城
2020 年 3 月 30 日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水业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相关计划、在年审注册会
2020 年 4 月 7 日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了书面意见

                                         《洪城水业 2019 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洪城水业 2019 年度财务会
                         审计委员会      计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审计工
2020 年 4 月 20 日
                     2020 年第四次会议   作总结报告》、《洪城水业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 9 月 8 日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2.高质量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等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
          信息使用人的登记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确保
          内幕信息依法合规登记管理。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格式指引编制并披露定期
          报告、临时公告等共计 109 项,其中 2019 年年报和 2020 年的一季报、半年报、
          三季报均按预约时间如期披露,所有应披露事项未出现延期披露,未出现披露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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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情况,较好地完成了 2020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增强了公司信息披露认可度和
透明度。
     3.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新证券法等政策文件的变化要求修订相关制度文
件,凸显信息披露做的核心作用,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2020 年公司完
成了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方式的股权激励计划
的股份登记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对管理层的业绩要求要求与分红政策,制定
了严格的管理考核办法,将对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上市公司效益以及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与长远发展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2020 年公司积极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的
市值管理理念,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实地接待、网络邮件、电话沟通、参与投
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组织可转债公开发行路演及反路演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公司业绩、发展战略、经营状况
等问题,妥善安排机构投资者、券商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
接待工作,持续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积极做好与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主流官方媒体的合作,
与资本市场建立双向沟通、良性互动,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理解和信任,
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董事会十分重视对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执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公司制定了《洪城水业未来三年(2018-2020 年)分红规划》,明确了股东
股利分红的回报机制,细化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
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2020 年,公司董事会制订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7 月实施完成。

     二、行业格局和趋势

     (一)水务行业

     自从习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后,中央及各级地
方政府对水行业十分重视,相继出台了多项有利于水务环保行业的利好政策,如: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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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等政策,进一步加强
对水务环保的监管,促使水治理市场化不断提升,推动水务环保产业总体规模的
扩大。2020 年,国家发展改革会还相继起草了《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
气供暖行业收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城镇供水价格管
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文件,推动水务市场
化,帮助水务企业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盈利渠道及能力。
     除此之外,近年来营商环境改革在各地紧密开展。2020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
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凸显国家优化服务改革的勇气和决心。该行政法规
的推出,进一步推动了水务行业加深“获得用水”便利化改革,提升服务,优化
营商环境,促使水务市场迸发新活力。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
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再次明确“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并提出要推
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类似长江大保护、黄河大保护、南水北调
等水务基建类的项目需求仍然很大,国资将会主导这类项目的投资。预计 2021
年,我国水务行业在水务市场较大的增量潜力之下,城市和县城的供水量和污水
处理量将持续增长,整体营收规模保持增长,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二)燃气能源

     “十四五”期间天然气行业发展面临一系列机遇,国家实施清洁低碳发展战
略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用不到 10 年时间使碳排放达峰,再经 30 年实现
碳中和,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天然气发电投资成本低、运
行灵活,其在能源转型中的桥梁作用和在电源中的支撑作用长期内不会改变,从
而推动天然气消费需求持续增长。

     (三)固废处理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
远景目标的建议》点名提到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
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的建议,垃圾分类一线牵起固废处置、环卫清洁、再生资源
三大领域,已经成为了相关环保企业争相拓展的业务。
     2020 年 9 月 1 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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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今后将进一步压实产生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属地责任落实和部门监
管协作能力;推进新《固废法》中要求的配套制度和法规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厨余垃圾等新增固体废物种类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
     鼓励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领域推广应用《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及相关平台发布的获奖技术、名录等;加大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升级的
投资力度,加强企业与高校、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对现有技术和设施进行
创新,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
     目前,“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是固废处理主要原则,2020
年垃圾焚烧在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中基本占据半壁江山。随着国家对节能环保
行业的大力支持和扶植政策的出台,固体废物的无害化服务具有广阔的前景。

     (四)环保行业总体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也是以生态环境
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窗口期,
以及实现碳中和宏伟目标和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奠基期。作为碳排放总量世界第
一的大国,我国工业总体上尚未完全走出“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模
式困境,生态环境保护仍长期面临资源能源约束趋紧、环境质量要求持续提高等
多重压力。2021 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重点任务
之一, 节能环保产业作为兼具带动经济增长和应对环境问题双重属性的战略性
新兴产业,将成为“十四五”时期支撑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动能,产业
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也将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三、2021 年工作规划

     2021 年,公司在成立二十周年的新起点、新征程、新跨越之际,紧扣国家
生态文明建设机遇期,战略上始终秉承“社会+经济+环境”效益三位一体,“产
业+资本”双轮驱动,“内生增长+外延扩张”两翼齐飞,“产业空间+产业结构+
治理体系”转型升级,策略上以“强团队勇担当、精管理控风险、兴科技补短板、
创品牌提市值”为基调,以“五大攻坚战”为抓手,加快构建环境全产业链,提
升核心竞争力,培育壮大新动能,奋力开创公司“十四五”转型升级发展新格局,
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环境产业综合服务运营商。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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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产业空间布局转型升级: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实现由区域性企
业向全国性企业的转型。
     报告期内,以公司战略为导向,科学高效决策,支持经营层扎实开展工作,
加快公司发展步伐,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实际发展和国家政策导向,编制 “十四
五”发展战略规划,以“转换动能、创新创造”工作方针为指引,努力打造“中
国一流的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围绕环境产业服务拓展业务链条,实施积极的
合作、并购策略,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公司发展步伐。
     市场拓展方面,南昌市在谋划“十四五”规划时明确提出,围绕实现“富有
创新活力和文化魅力,令人向往的中国智造新城、山水名城”的城市愿景,努力
打造国际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先行区、全国绿色低碳发展示范
区、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试验区、国家现代流通体系重要枢纽的 “五大功能片
区”,随着省会城市的虹吸效应,建设大南昌都市圈必将带来周边供水、污水、
燃气的工程建设及后期运维管理,不断扩大特许经营范围,实现公司产业规模和
质量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长江环保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来将全面对接
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国家、省内相关重大规划,以夯实省内产业发展的主区域
为基础,进一步辐射带动省外环保项目建设,内生增长及外延扩张并举构建开放
协调的产业空间格局。
     同时公司依托现有项目,紧承国家战略,关注华东、华南地区及长江经济带
区域,寻求环境产业方面有发展潜力的标的,拟通过投资并购方式注入具有良好
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优质资产,优化业务板块构成,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综
合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积极应对环保后建设时代的市场变化。
   (二)产业结构布局转型升级:做精做大核心板块,积极进军固废领域。
     供水业务,当前城市供水行业已处于成熟期。行业发展速度趋于平稳,市场
化进程不断加快。供水业务未来成长性将主要来自于水价的提升与改革、管网的
改扩建及一体化建设。公司将积极探索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实现供排水协同效应
的同时,借助资本市场壮大企业资产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在供水后端,公司积
极推进《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出台,通过统建统管方式实现水价二次提升,在提
升水质保障的同时提升企业效益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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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业务,随着污水行业提标改造进入收尾阶段,大量工程已竣工验收并转
入后期运维,污水处理服务将释放更多红利,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在保证污水
板块后续供血能力源源不断的同时,公司还将以“环境流域治理”为主题积极开
拓市场,寻求新的突破,未来在与战略投资者长江环保集团开展长期合作,将有
利于公司在江西省及周边省份区域范围内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的合作项目,不断
提升企业的规模体量和市场占有率,通过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
提升竞争力,扩大社会影响力,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燃气业务,以综合能源供应、增值服务等新业务拓展为主抓手,加快推进新
业务发展,努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一是提高市场开发前瞻性和市场热点敏锐
性,延长燃气服务产业链。加强与行业知名度高的品牌合作。二是以打响蓝天保
卫战工作为突破口,加强政企联动,加大“瓶改管”、“煤改气”优惠政策宣传
力度,快速扩大餐饮、工业用户规模,提升燃气气化率。三是借助大力推进新型
城镇化建设的有利时机,不断完善乡镇燃气基础设施。积极推进重点乡镇的管网
建设。
     固废业务,2021 年公司启动了资产重组项目,收购标的资产主要包含了固
废处理业务,具体有垃圾焚烧发电、供热、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理业务。目前
环保行业中大气与水治理进入后半程,而固废领域发展阶段处于早期,未来成长
空间更广阔,通过注入优质的固废资产将进一步优化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整体业务
布局。与此同时,在国内固废处理行业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合理预期下,未来还
将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注入固
废业务后将不仅局限于现有业务,还将探索高现金流、高 ROE 且盈利模式好的业
务,如危废行业、以及废旧橡胶、电子垃圾等再利用处理技术。为企业后续发展
提供有利支持,也为城市打造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的两型社会。
     2020年10月,为实现在环境监测领域拓展,公司获得南昌市江河湖库水环境
监测与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建设(一期)工程项目运行维护主体资格,正式进军水
环境监测领域。
     (三)公司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转型升级:对标国内国际一流企业,全面
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以战略为导向,通过并购等多种业务拓展形式,推进公司在国内环境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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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新细分领域的中长期布局,拓展业务板块,提升利润水平,不断提高资产收
益率;二是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健全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科学
筹备、保障“三会一层”规范运作;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纪检监察“三
位一体”方式的内部风险管控和外部持续督导、财务审计等风险监督,对公司人、
财、物、对外投资、招投标、工程建设等进行实时监控,通过法律风险提示,规
范合同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四是完善财务共享平台,在公司全局和统一的资产
管控策略的指导下,通过各业务环节,站在财务统筹规划管理的角度上实现管理
水平提升,最终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提升财务安全水平和灵活性;五是持续
深化人才梯队建设,一方面,紧贴业务需求,引进管理、业务、科技等层面紧缺
人才,实现人员质量和结构的有效提升;另一方面,持续实施干部管理“强责任、
勇担当”机制,发挥排头兵的作用,为公司做强做优奠定人才基础。六是统筹信
息化、数字化建设,从公司资产的长期效益出发,充分提高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效
率,以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为纽带、利用GIS、DMA、物联网表等智能化技术实现
资产从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环保运营等业务板块的全过程、全价值链管理。
      2021 年,公司将继续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依托公司战略定位和资本市场,
结合自身特点,聚焦产业领域,开拓新的增长点,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加强公司横向多元化、纵向产业链的拓展、细化市值管理、保持可持续发展,更
好地回报股东。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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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共同努力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洪城环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
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形式参与公司重要工作,对会议
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议案、利润分
配方案等提出建议,对决策的指导思想及作出的具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东的利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报告期内,
监事会共召开了 12 次会议,会议召开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审议《关于投资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PPP 项目和青山湖污
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PPP 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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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二)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三)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洪城水业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洪城水业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洪城水业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洪城水业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洪城水业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审议《关于洪城水业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洪城水业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8、审议《洪城水业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洪城水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洪城水业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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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
     2、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新增相关事项的议案》。
     (七)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1、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2、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
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考核情况的议案》。
     (九)2020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关于〈洪城水业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审议《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十一)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十二)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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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
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严格
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
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
职务时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
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有关规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各项经营指标。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
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其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地反应
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在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时严格执行了关联方回避制度,发挥了独立
董事在关联交易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中的职责和作用。公司在所有实施的工程建
设和物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招标程序和要求
办理。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关联交易合同履行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股东或公司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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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内部控制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继续落实了内部控制规范工
作,组织实施了对公司的重要子公司的财务、销售和工程项目管理等环节的内控
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了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了
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了公司股东权益,促进了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及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
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
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为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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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作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17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
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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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 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管理层统筹安排以及全体员工的共
同努力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业绩表现稳健,
保持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
[2021]第 6-0001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 年公司实现产量:自来
水售水量 34,891 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 79,609 万立方米,售气量 43,979 万立
方米,LNG 销量 2,100 万公斤,CNG 销量 2,314 万立方米。营业总收入 660,116
万元;利润总额 96,413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391 万元;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70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65 元;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 13.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 12.46%;上缴税费 3.29 亿元。
现就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和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如下,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审议。

                           2020 年财务决算及分析

     一、经营情况
     1、产量:自来水售水量 34,891 万立方米,比上年的 35,732 万立方米减少
841 万立方米,减幅 2.35%;污水处理量 79,609 万立方米,比上年的 76,960 万
立方米增加 2,649 万立方米,增幅 3.44%,主要由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
司增加 1,463 万立方米、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减少 82 万立方米、辽宁洪
城环保有限公司增加 638 万立方米、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增加 164 万立方米、
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减少 334 万立方米、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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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增加 62 万立方米、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减少 224 万立方米、萍乡
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增加 289 万立方米、温州清波环保有限公司增加 1
万立方米、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增加 671 万立方米;售气量 43,979 万
立方米,比上年 42,737 万立方米增加 1,242 万立方米,增幅 2.91%;LNG 销量
2,100 万公斤,比上年 715 万公斤增加 1,385 万公斤,增幅 193.71%;CNG 销量
2,314 万立方米,比上年 3,455 万立方米减少 1,141 万立方米,减幅 33.02%。
     2、营业总收入:本年完成 660,116 万元,上年完成 538,099 万元,同比增加
122,017 万元,增幅 22.68%。其中:自来水销售收入 83,708.23 万元,同比减少
3,735 万元,减幅 4.27%;给排水工程收入 58,566.34 万元,同比减少 25,255.96
万元,减幅 30.13%;
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 110,185.28 万元,同比增加 22,837.60 万元,增幅 26.15%;
污水工程收入 206,850.23 万元,同比增加 140,679.40 万元,增幅 212.60%;燃
气销售收入 137,974.08 万元,同比减少 5,858.84 万元,减幅 4.07%;燃气工程
安装收入 51,428.31 万元,同比减少 5,701.25 万元,减幅 9.98%;设计收入实
现 358.24 万元,同比减少 127.18 万元,减幅 26.20%;设备销售实现收入 3,149.28
万元,同比减少 4,341.06 万元,减幅 57.96%;探测及检测收入 51.19 万元,同
比增加 25.29 万元,增幅 97.64%;光伏发电收入 257.21 万元,同比增加 257.21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实现 7,588.06 万元,同比增加 3,237.22 万元,增幅 74.40%。
     3、利润总额:本年实现利润总额 96,412.83 万元,上年实现 72,648.71 万
元,同比增加 23,764.12 万元,增幅 32.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390.95 万元,同比增加 17,517.35 万元,增幅 35.84%。
     二、盈利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实现 652,528.40 万元,上年实现 533,748.16 万元,
同比增加 118,780.24 万元,增幅 22.25%,其中:自来水销售收入 83,708.23 万
元,同比减少 3,735 万元,减幅 4.27%;给排水工程收入 58,566.34 万元,同比
减少 25,255.96 万元,减幅 30.13%;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 110,185.28 万元,同
比增加 22,837.60 万元,增幅 26.15%;污水工程收入 206,850.23 万元,同比增
加 140,679.40 万元,增幅 212.60%;燃气销售收入 137,974.08 万元,同比减少
5,858.84 万元,减幅 4.07%;燃气工程安装收入 51,428.31 万元,同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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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25 万元,减幅 9.98%;设计收入实现 358.24 万元,同比减少 127.18 万元,
减幅 26.20%;设备销售实现收入 3,149.28 万元,同比减少 4,341.06 万元,减
幅 57.96%;探测及检测收入 51.19 万元,同比增加 25.29 万元,增幅 97.64%;光
伏发电收入 257.21 万元,同比增加 257.21 万元。
     2、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实现 7,588.06 万元,同比增加 3,237.22 万元,增幅
74.40%,主要为水表申报手续费收入增加 15.12 万元,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收
入减少 78.17 万元,材料销售收入增加 2,227.42 万元,燃器具销售收入减少
52.89 万元,其他收入增加 1,125.74 万元。
     3、主营业务成本本年发生 494,459.18 万元,上年发生 401,236.40 万元,
增幅 23.23%,其中:自来水销售成本同比增加 1,062.39 万元,增幅 2.50%(主
要因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维修费等增加所致);给排水工程成本同比减
少 22,644.80 万元,减幅 31.49%,主要是给排水工程项目同比减少;污水处理
成本同比增加 8,550.15 万元,增幅 14.32%(主要是原材料、职工薪酬、无形资
产摊销和动力费增加所致);污水工程成本同比增加 128,648.49 万元,增幅
215.46%,主要是本期新增较多污水项目;燃气销售成本同比减少 12,643.93 万
元,减幅 9.58%,主要是受疫情价格政策影响,综合采购价格同比下降,固定资
产折旧及铸铁管网改造费用同比减少;燃气工程安装成本同比减少 5,822.73 万
元,减幅 20.59%,主要受疫情及市场饱和影响,本期结转安装户数同比减少;
设计成本同比减少 77.69 万元,减幅 29.54%;设备销售成本同比减少 3,998.85
万元,减幅 58.35%(随设备销售收入减少所致);探测及检测成本同比增加 6.87
万元,增幅 32.57%;光伏发电成本 142.89 万元,同比增加 142.89 万元。
     4、其他业务成本本年发生 1,572.54 万元,上年发生 1,830.46 万元,同比
减少 257.92 万元,减幅 14.09%,主要为水表申报手续费成本调整至销售费用所
致。
     5、税金及附加本年发生 3,011.73 万元,上年发生 3,350.43 万元,同比减
少 338.70 万元,减幅 10.11%,主要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
费附加减少所致。
     6、销售费用本年发生 19,339.66 万元,上年发生 18,995.95 万元,同比增
加 343.71 万元,增幅 1.81%,主要为折旧摊销和 96166 客服费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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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管理费用本年发生 25,510.18 万元,上年发生 23,512.14 万元,同比增
加 1,998.04 万元,增幅 8.50%,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摊销、修理费及其他增
加所致。
     8、研发费用本年发生 6,799.33 万元,上年发生 6,115.95 万元,同比增加
683.38 万元,增幅 11.17%,主要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研发项目以
及子公司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本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9、财务费用本年发生 14,497.77 万元,上年发生 13,984.15 万元,同比增
加 513.62 万元,增幅 3.67%,其中:本年度利息支出同比增加 1,285.22 万元,
增幅 8.45%,主要为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10、其他收益本年发生 4,763.66 万元,上年发生 6,670.19 万元,同比减少
1,906.53 万元,减幅 28.58%,主要为 2020 年 5 月污水处理增值税率由 13%降至
6%,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本年实现 1,145.87 万元,上年实现 949.73 万元,同比增加
196.14 万元,增幅 20.65%,主要是联营企业西藏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昌
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净利润增加,导致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
     12、信用减值损失本年发生-4,241.01 万元,上年发生-5,181.83 万元,同
比增加 940.82 万元,主要为坏账损失计提减少。
     13、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发生-3,452.42 万元,上年发生 0 万元,主要为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有关规定,合同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14、资产处置收益本年实现 2,518.04 万元,上年实现 1,386.81 万元,同比
增加 1131.23 万元,增幅 81.57%,主要为本期出售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彭泽分公司特许经营权所致。
     15、营业外收入本年实现 1,322.14 万元,上年实现 896.45 万元,同比增加
425.69 万元,增幅 47.49%,主要为补偿款增加所致。
     16、营业外支出本年发生 569.53 万元,上年发生 1,146.17 万元,同比减少
576.64 万元,减幅 50.31%,主要是当年报废资产损失较上年减少所致。
     三、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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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产总额本年为 1,649,796.56 万元,上年为 1,182,940.96 万元,同
比增加 466,855.60 万元,增幅 39.47%。
     1、流动资产本年为578,096.92万元,同比增加219,104.04万元,增幅61.03%。
其中:(1)货币资金416,187.96万元,同比增加190,932.98万元,增幅84.76%,
主要为本期发行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的货币资金增加; 2)应收票据33.33
万元,同比减少861.42万元,减幅96.27%;(3)应收账款49,446.47万元,同比
减少15,162.82万元,减幅23.47%,主要为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
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4)预付账款15,937.45万元,同比增加
4,358.81万元,增幅37.65%,主要为预付工程和设备款项增加所致;(5)其他应
收款14,294.67万元,同比增加4,094.15万元,增幅40.14%,主要为代收污水及
垃圾处理费、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增加所致;(6)存货24,785.42万元,同
比减少10,817.12万元,减幅30.38%,主要为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
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7)合同资产37,517.69万元,同比增加
37,517.69万元,主要为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
关内容进行调整;(8)其他流动资产19,893.93万元,同比增加9,041.77万元,
增幅83.32%,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和待认证进项税增加。

     2、长期股权投资7,423.58万元,同比减少3,203.13万元,减幅30.14%,主
要为收回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款。
     3、投资性房地产158.37万元,同比减少7.72万元,降幅4.65%。
     4、固定资产359,116.72万元,同比增加27,820.80万元,增幅8.40%,主要
是因为城东水厂二期、红角洲水厂二期和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结转。
     5、在建工程247,861.55万元,同比增加124,526.99万元,增幅100.97%,主
要是
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提标扩容项目增加。
     6、无形资产447,446.08万元,同比增加98,209.52万元,增幅28.12%,主要是
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增加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97.31万元,同比减少24万元,减幅19.78%,主要是本期摊
销装修和其他费用。

     8、递延所得税资产9,427.46万元,同比增加2,605.13万元,增幅38.19%。
     9、其他非流动资产168.57万元,同比减少2176.03万元,减幅92.81%,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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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长期资产购置款减少所致。
     公司总资产规模稳步增长,仍以非流动资产为主(其占比较上年减少4.69
个百分点,为64.96%),资产结构中,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为27.12%。

   (二)负债总额本年为 1,050,326.07 万元,上年为 665,797.67 万元,同比
增加 384,528.40 万元,增幅 57.75%。
     1、流动负债本年为 628,482.48 万元,比上年增加 173,506.09 万元,增幅
38.14%,其中:(1)短期借款 217,638.91 万元,同比增加 95,105.14 万元,增幅
77.62%,主要是新增短期借款所致;(2)应付账款 213,545.75 万元,同比增加
78,679.04 万元,增幅 58.34%,主要为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本年按
进度暂估收入和成本,导致应付账款增加;(3)预收账款 8.33 万元,同比减少
84,493.97 万元,减幅 99.99%,主要为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
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4)合同负债 76,961.42 万元,同比增加
76,961.42 万元,主要为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
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5)应付职工薪酬 11,127.90 万元,同比增加 293.06 万元,
增幅 2.70%,主要为计提职工薪酬增加;(6)应交税费 13,633.16 万元,同比增
加 3,504.87 万元,增幅 34.60%,主要是本期计提所得税增加;(7)其他应付款
34,448.83 万元,同比增加 4,143.44 万元,增幅 13.67%,主要为应付特许经营
权费用增加;(8)应付股利 107.50 万元,同比增加 54.93 万元,增幅 104.49%;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800.82 万元,同比减少 12,066.27 万元,减幅
22.82%,主要为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其他流动负债 20,317.35 万
元,同比增加 11,379.36 万元,增幅 127.31%,主要为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2、长期借款 247,867.96 万元,同比增加 55,727.10 万元,增幅 29.00%,
主要为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3、应付债券 149,369.17 万元,同比增加 149,369.17 万元,主要为本期发
行 1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4、长期应付款 8,968 万元,同比增加 8,968 万元,主要为本期收到政府的
专项应付款增加所致。
     5、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141.67 万元,同比减少 52.44 万元,减幅 4.39%。
     6、预计负债 34.02 万元,同比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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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递延收益 14,462.77 万元,同比减少 2,989.52 万元,减幅 17.13%。
     公司负债规模同比增长,以流动负债为主,占总负债比重仍然较高,为59.84%,
公司现金利息保障倍数为10.25,同比增加0.43,对债务的整体保障能力进一步
增强。

   (三)股东权益 599,470.49 万元,上年为 517,143.30 万元,同比增加
82,327.19 万元,增幅 15.92%。
     1、实收资本94,803.84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其他权益工具 28,718.96 万元,同比增加 28,718.96 万元,主要为本期
发行 1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3、资本公积207,026.06万元,同比增加632.88万元,增幅0.31%,主要为2019
年发行限制性股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本期确认的职工服务费用。
     4、其他综合收益407.88万元,同比增加225.37万元,增幅123.48%,主要为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其他综合收益所致。
     5、专项储备1,595.84万元,同比增加31.57万元,增幅2.02%,主要是因为
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
     6、盈余公积20,324.15万元,同比增加2,959.55万元,增幅17.04%,主要为
当期计提数。
     7、未分配利润192,205.05万元,同比增加35,695.52万元,增幅22.81%。
     8、少数股东权益56,030.63万元,同比增加13,910.33万元,增幅33.03%。

     四、财务评价指标
     1、销售毛利率:24.86%;2、销售利润率:14.61%;3、资产负债率:63.66%;
4、流动比率:0.92;5、速动比率:0.82;6、应收账款周转次数:13.11 次;7、
总资产周转率:0.46 次;8、总资产报酬率:7.95%; 9、现金比率:66.22% ;
10、利息保障倍数:5.62;11、基本每股收益 0.70 元;1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 13.45%;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 12.46%
     以上财务指标都在正常范围内,财务风险较小。
     五、纳税情况
      公司共计上缴税费 32,875.11 万元,其中:增值税 12,517.88 万元、企业
所得税 15,471.64 万元、房产税 616.82 万元、城建税 771.96 万元、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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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568.88 万元、土地使用税 779.45 万元、个人所得税 1,513.57
万元、残疾人保障金 210.22 万元、印花税 375.36 万元、环境保护税 38.19 万元,
车船使用税 11.14 万元。
     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20 年更新改造计划 58,813.33 万元,实际完成支付 25,708.74 万元,其
中:母公司更新改造计划 42,828.60 万元,实际完成支付 13,814.32 万元,主要
项目有:
      (一)青云水厂(441.87 万元)
      其中:1、老二泵房液控阀更换 110.3 万元;2、加矾系统配套土建工程 49.65
万元;3、二期南池刮泥机更换 45 万元;4、二期北池刮泥机更换 43.5 万元;5、
一期源水井更换配件 22.28 万元;6、一、二、三期高低压配电间窗户加装不锈
钢隔栅网及滤池安装不锈钢护栏工程 22.85 万元;7、一级化验室异地新建工程
12.76 万元;8、三期高低压配电室、变频器室防火门更换及二泵房走道安装不
锈钢隔栅及西边围墙工程 10 万元;9、朝阳进线分接箱更换中间接头 5.96 万元;
10、一泵房直流屏电池更换与中央控制器维修 4.71 万元;11、出厂水余氯分析
仪更换 4.45 万元;12、安标化相关改造及维修工程 4.36 万元;13、二期滤池及
清水池仪表备件 2.57 万元;14、维修股、化验股办公用具采购 2.48 万元;15、
购买投影仪、紫外可见光光度计、冲洗滤池高压水枪 2.73 万元;16、取水口河
道疏浚及防油保护 19.86 万元;17、三期源水流量计安装 14.93 万元;18、零星
工程 13.94 万元;19、厂区工艺管道油漆工程 9.99 万元;20、厂区部分下水改
造 8.96 万元;21、二期反应池清泥工程 9.26 万元;22、厂区补漏工程 6.24 万
元;23、去水泵房值班室装饰工程 4.67 万元;24、二期滤池、走道及墙面刮瓷
工程 4.43 万元;25、沉淀池中间路更换路沿石工程 3.11 万元;26、一期沉淀池
刮泥机管道油漆工程 2.68 万元;27、党建教育基地内容更新 0.2 万元。
      (二)朝阳水厂(544.46 万元)
      其中:1、新送水泵房改造工程 331.9 万元;2、中控室改建工程 110.1 万
元;3、水厂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工程 34.76 万元;4、新高压室配套工程 34.75
万元; 5、取水泵房配电改造工程 10.34 万元;6、高压配电室整体改造迁移 2.12
万元;7、购置化验设备、专用工具、办公设备 2.16 万元;8、零星工程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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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9、工具棚及砌隔断墙 4.62 万元;10、抚生路段隔栅围栏修复和油漆工程
2.81 万元;11、综合加药间屋面翻修 1.77 万元。
      (三)长堎水厂(101.75 万元)
      其中:1、厂区围墙改造工程 44.22 万元;2、新中控室土建工程 37.68 万
元;3、去水泵房流量计改造工程 10.08 万元;4、送水泵房新增真空泵系统 2.51
万元;5、二期网格反应池底阀排泥及沉淀池排泥自动化改造工程 1.69 万元;6、
购置二级泵房水泵轴承 1.34 万元;7、购置加矾计量泵隔膜、轴封、备用潜水泵、
职工食堂设备 1.99 万元;8、二期滤池翻修工程 2.24 万元。
       (四)牛行水厂(682.75 万元)
      其中:1、购置取水泵房水泵 196 万元;2、活性炭系统迁移改造工程 145.82
万元;3、取水泵房无人值守项目 62.94 万元;4、一期建筑物修缮工程 53.79
万元;5、共同沟整改工程 43.85 万元;6、次钠活性炭车间土建改造工程 26.72
万元;7、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21 万元;8、购置 ups 电源及变频器 34.75 万元;9、
反应池自动排泥改造 17.44 万元;10、一期沉淀池加药搅拌机改造 14.9 万元;
11、购置在线仪表维护保养设备一批 6.8 万元;12、购置取水泵房液控阀备件
3.98 万元;13、维修取水泵拉杆槽钢 3.67 万元;14、购置备用潜水搅拌机、化
验室器材、空调、安全防护用品、零星维修设备 19.12 万元;15、滤料采购 11
万元;16、零星工程 9.56 万元;17、维修取水泵房钢筒泵和自流管 4.62 万元;
18、一体化净水池清砂和清水池清理工程 2.89 万元;19、维修高压电路避雷器
及更换一泵房远程控制装置部件 2.9 万元;20、二泵房及厂区管道油漆防腐工程
1 万元。
      (五)红角洲水厂(299.45 万元)
      其中:1、取水泵房无人值守工程 125.97 万元;2、购置配品配件 49.11 万
元;3、厂区道路划线工程 32.66 万元;4、反冲洗水循环利用工程 31.12 万元;
5、购置化验设备 13.54 万元;6、直流屏电瓶组更换工程 12 万元;7、厂区南门
建设工程 5.67 万元;8、活性炭系料仓基础工程 4.41 万元;9、管廊仪表房建筑
工程 3.48 万元;10、反应沉淀池加固、安装走道板工程 2.82 万元;11、购置蒸
饭车 1.65 万元;12、建设微型消防站 1.47 万元;13、零星工程 7 万元;14、反
应沉淀池清淤工程 5.59 万元;15、滤池屋面瓦翻修工程 2.9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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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城东水厂(117.68 万元)
      其中:1、滤池反冲洗废水回收利用技改工程 36.53 万元;2、取水泵房无
人值守项目改造 25.34 万元;3、厂区及取水泵房高低压室安装空调及封堵百叶
窗工程 13.56 万元;4、厂区办公楼卫生间改造 13.32 万元;5、玻璃钢盖板加固
与更换 4.45 万元;6、厂区构筑物大门更换 4.28 万元;7、活性炭系料仓基础工
程 4.03 万元;8、购置平衡池潜水搅拌机一台及配件 3.8 万元;9、中控室防静
电地板改造 2.01 万元;10、脱水机房玻璃房建设工程 1.94 万元;11、购置送水
泵房、翻板滤池潜水排污泵 1.7 万元;12、零星工程 6.72 万元。
      (七)公司营销部门及机关(2299.91 万元)
      其中:1、信息中心购置相关设备及公众号平台开发维护费用等 524.5 万元;
2、调度中心 scad 系统及大屏安装等 140.25 万元;3、管网管理部建设片区维保
费用及构建 GIS 系统等 345.19 万元;4、水质中心购置水质监测车及检测仪器耗
材等 155.48 万元;5、各营业处改装电磁水表及远传大表费 532.09 万元;6、生
产技术中心行车维修、各类检测费、监控系统及自备投改造工程等 424.25 万元;
7、管网维护中心购置生产用车及车辆维修配件、抢修材料等 32.31 万元; 8、
其余零星开支 145.84 万元。
      (八)供水管网改造(9177.35 万元)
      主要为城区给水管道新建、改造工程 4827.34 万元、生米大道给水管道工
程 1658.3 万元、天祥大道南延伸段给水管道工程 563.1 万元、兴国路给水管道
工程 473.03 万元、建业大道东延伸给水管道工程 424.73 万元、丰和南大道 DN600
供水管连通改造工程 316.57 万元、规划 A6 路给水管道工程 356.14 万元、前湖
大道给水管道工程 340.24 万元、蒋巷 DN400 延续工程 130 万元、秦胜二路给水
管道工程 41 万元、学苑七路管道工程 15.43 万元、洪城路与抚生路口管道预埋
工程 14.79 万元、天祥北大道抢修及昌东加压站蝶阀更换工程 10.3 万元、希望
大道给水管道工程、朝阳中路工程、水厂路给水管道改造工程、蒋巷中大道工程
等 6.38 元。
      (九)闸阀改造 149.1 万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孙)公司更新改造计划 15,984.73 万
元,实际完成支付 11,894.42 万元,主要项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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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城环保八大片区购置财务共享平台、进出水氨氮在线分析仪、回转潜伏
流曝气机、推流器、污泥泵、提升泵、监控等设备 3,200.78 万元;萍乡环保购
置提升泵、回转式格栅除污机、配水井回流泵及配电柜、污泥泵、集水井液位计
等生产用设备 22.97 万元;九江蓝天碧水环保购置倒伞表面曝气机、进水 SS 测
定仪、曝气机变频器、电子天平、高压灭菌器、智能门禁等生产用设备 146.48
万元;景德镇环保购置隔膜压滤机、污泥螺杆泵、渣浆泵、雨棚等生产用设备
18.86 万元;温州洪城购置蝶阀、管道补漆、厂区外墙修补、涡流固液分离脱水
机、扫描仪等 54.44 万元;朝阳环保纤维束滤池更换、低压配电柜改造、厂容厂
貌升级改造工程 237.4 万元;辽宁环保购置流量计、高效转子泵、生化池溶解氧
变送器、加药系统及药剂、鼓风机改造、电缆沟构筑物整修等 261.28 万元;湾
里水司购置电动阀、加矾计量泵、罗亭水厂滤池翻修、乌井水厂滤池大修及斜板
更换、高新企业申报费等 18.81 万元;工程公司购置电脑、打印机、车辆等 26.14
万元;青云谱安装分公司购买电脑、打印机等 4.07 万元;绿源设计所购买电脑
办公设备及软件、零星维修等 10.87 万元;二次供水购买工程管理软件、会议室
监控平台、研发实验室调试设备等 6.83 万元;供水设备公司购买电脑 0.67 万元;
赣江新区水务购买打印机、沙发茶几等 2 万元;定南洪城绿源购买电脑、打印机、
办公桌等 7.67 万元;洪城检测购买气相色谱仪、电导率仪、试剂和耗材、检测
费用等 75.15 万元;燃气公司管网改造及抢修、零星维修、安全隐患整改、超期
服役表更换等 7800 万元。这些专项的实施对公司保证安全优质供水、供气、污
水处理达标排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关于子(孙)公司的经营情况:
     (一)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614.70 万元,公司拥有其 100%
的股权,主营集中供水、供水管网及设施维护等。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
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11,621.32 万元,净资产 4,102.03 万元,
2020 年度共实
现净利润 1,141.66 万元。
     (二)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 万元,公司拥有其 10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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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主营市政给排水设计、咨询。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昌绿源给排水
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资产 1,838.40 万元,净资产 1,271.62 万元,2020 年度共
实现净利润 513.92
万元。
     (三)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11,200 万元,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
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设施开发、建设及管理、环境影响评
价、工程咨询;产业开发;污水及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开发、销售(以上项目涉及
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
公司总资产 21,897.6 万元,净资产 14,624.51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1,066.33 万元。
     (四)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 3,000 万元,公司拥有其 100%的
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软件
应用服务,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水质检测,信息技术服务
(上述项目中法律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萍乡市洪城水
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17,567.27 万元,净资产 2,879.38 万元,2020 年度
共实现净利润 529.27 万元。
     (五)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3,150 万元,公司拥有其 90%的股权,
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
术、产品的研发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凭资质经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 10,381.90 万元,净资产 5,367.30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668.23 万元。
     (六)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800 万元,公司拥有其 51%的股权,该
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经营)。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2,268.67 万元,净资
产-110.57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365.9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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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 200 万元,公司拥有其 100%
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7,006.12 万元,净资产
2,890.28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87.53 万元。
     (八)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280,186 万元,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
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国家的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 786,152.45 万元,
净资产 329,858.26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29,306.22 万元。
     (九)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2 亿元,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
该公司主要经营:给水、排水工程勘查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给水设
备工艺安装;空气管道及设备安装、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工程安装;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公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昌市自来水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201,491.56 万元,净资产 32,465.75 万元,2020 年度共实
现净利润 6,771.55 万元。
     (十)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907 万元,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该
公司主要经营: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
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供电、售电。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总资产 6,314.05 万元,净资产 2,840.84 万元,
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03.85 万元。
     (十一)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公司拥有其 51%的股权,
主营生产和销售管道燃气,汽车加气,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燃气设备、器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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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和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经营其他与燃气有关的物资和服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206,715.57 万元,净资产
82,986.25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23,606.59 万元。
     (十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4,000 万元,公司拥有其 100%
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给排水工程查勘施工,人力装卸,供水管道工程施工,
道路施工,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设备安装,消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
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57,064.86 万元,净资
产 11,276.09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6,699.71 万元。
     (十三)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4,800 万元,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
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燃气经营;双燃料汽车项目研发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9,450.49 万元,净资产
8,685.54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596.03 万元。
     (十四)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400 万元,公司拥有其 90%股权,主要
经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
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辽宁洪城
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 68,763.26 万元,净资产 21,829.22 万元,2020 年度共实
现净利润 557.96 万元。
     (十五)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8,700.00 万元,公司拥有其
100%股权,主营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及销售,环境影响
评价,环境工程及技术咨询。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
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 24,590.20 万元,净资产 17,858.96 万元,2020 年度共实
现净利润 27.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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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公司拥有其 100%股权,主营
自来水生 产和供应、给排水设施工程建筑、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供水管网
维修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环境治理。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赣江新区
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 298.76 万元,净资产 271.34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
润-2.06 万元。
     (十七)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公司拥有其 90%股
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排水管网的建设;道路建设;土石方工程施
工;污水处理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道路及
管网的运营与维护;再生水资源利用;对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 2,042.78 万元,净资产
2,041.05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32.80 万元。
     (十八)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616 万元,公司拥有其 80%股权,
主营环保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
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工程。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
有限公司总资产 2,615.43 万元,净资产 1,622.51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
润 4.88 万元。
     (十九)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9,289.03 万元,公司拥有
其 90%股权,主营市政管网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市政养护工程;自来水、
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及配套管理服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24,604.89 万元,净资产 6,530.77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77 万元。
     (二十)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3,300 万元,公司拥有其 100%
股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处
理。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10,9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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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净资产 3,264.29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9.26 万元。
     (二十一)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公司拥有其 100%股权,主营检
测检验服务,环境保护检测,环保咨询服务等。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西
洪城检测有限公司总资产 200.46 万元,净资产 138.88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
净利润 72.39 万元。
     (二十二)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267.03 万元,公司拥有其 63%
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洪城城北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19,653.79 万元,净资产 11,879.26 万元,2020 年度共实
现净利润-61.07 万元。
     (二十三)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706.03 万元,公司拥有其 63%
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洪城城北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68,651.14 万元,净资产 18,537.97 万元,2020 年度共实
现净利润-97.45 万元。
     (二十四)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65 万美元,公司拥有其 50%的股权,为公
司合营公司,主营生产销售饮用水。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昌双港供水有
限公司总资产 5,628.73 万元,净资产 4,803.51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1,317.1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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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财务预算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 2020 年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的常态化、
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发展态势以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因素,本着“求真、务实、
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 2021 年财务预算。
     一、主要经营指标预算
      项       目                            合并
      产       量:                     37,051 万立方米(自来水)
                                        99,327 万立方米(污水处理)
                                        49,000 万立方米(燃气)
                                        2,451 万立方米(CNG 压缩天然气)
                                        560 万公斤(LNG 液化天然气)
      营业总收入:                      748,228 万元
      营业成本:                        556,826 万元
     二、公司 2021 年资金来源及支出预算
      1、资金来源:1,703,492.76 万元
     (1)年初银行存款:416,187.96 万元
     (2)营业总收入:757,426.06 万元
     (3)中央基建投资拨款:20,000.00 万元
     (4)其他收益:4,639.42 万元
     (5)营业外收入:522.15 万元
     (6)理财收益:30 万元
      (7) 银行贷款:504,687.17 万元
      2、资金支出:1,495,324.06 万元
     (1)生产成本、费用支出:585,370.60 万元
     (2)税金支出:33,219.95 万元
     (3)更新改造支出:61,115.92 万元
     (4)对外投资 110,000 万元
     (5)还本付息:310,207.11 万元
     (6)预留生产周转资金:30,000 万元
     (7)股利分配:40,324.39 万元
     (8)-(29)项目建设资金合计:325,086.09 万元
     (8)牛行水厂二期工程:8,7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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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红角洲水厂一期建设:2,500 万元
     (10)项目部提标改造工程:5,700 万元
     (11)红角洲水厂二期工程:7,700 万元
     (12)城北水厂二期工程:2,100 万元
     (13)管网新建及改造项目:10,000 万元
     (14)洪城环保提标扩容项目:161,280.38 万元
     (15)丰城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迁移及扩建工程:16,000.00 万元
     (16)温州开发区滨海第二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6,000 万元
     (17)萍乡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3,274.99 万元
     (18)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BOT 项目:5,852.9
万元
     (19)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7,699.17 万元
     (20)老鹳塘提标扩容项目:1,939.65 万元
     (21)赣江新区临空组团樵舍污水处理厂:3,914.78 万元
     (22)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157.84 万元
     (23)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133.04 万元
     (24)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12,940.56 万元
     (25)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20,000 万元
     (26)定南县 2018-2020 年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14,444.76 万元
     (27)城市燃气管网工程:29,748 万元
     (28)公用新能源莲伍 LNG 站:500 万元
     (29)光伏电站建设:3,500 万元
     2021 年,公司将继续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依托集团战略定位,继续深耕资
本市场,以公司发展需求和股东根本利益为核心,不断提升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持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回报。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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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
现的净利润 784,409,025.73 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663,909,525.23 元;2020 年
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295,954,318.20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
案:
     一、按 2020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 10%法定公积金,即 29,595,451.82
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 2020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
266,358,866.38 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 623,838,411.15 元,减去
2020 年已分配股利 246,489,971.26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
643,707,306.27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8,038,351 股为基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拾 股 派 现 金 股 利 4.21 元 人 民 币 ( 含 税 ), 共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399,124,145.77 元,剩余 244,583,160.50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以上方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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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业
务的发展需要,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公司将向商业银行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共计为人民币 570,550 万元,具体借款计划如下:
       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授信计划 280,000 万元整,用于日常
生产经营及对外项目投资。
       2、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2021 年授信计划 180,000 万元整,主要用于: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及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
       3、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授信计划 2,300 万元,主要用
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4、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2021 年授信计划 1,500 万元,主要用于补充
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5、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1 年授信计划 8,000 万元,主要用于技术
改造工程项目。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6、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1 年授信计划 800 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
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7、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授信计划 16,000 万元,主要用
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开具建设期保函。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
       8、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2021 年授信计划 2,450 万元,主要用于光伏电站
建设项目建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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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2021 年授信计划 46,500 万元,主要用于营口市
城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贷款及开具运营期保函。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0、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授信计划 9,000 万元,主要
用于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及开具运营期保函。公司
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1、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2021 年授信计划 8,000 万元,主要用
于赣江新区临空组团樵舍污水处理厂建设 PPP 项目贷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

     12、丰城市洪投环保有限公司 2021 年授信计划 16,000 万元,主要用于丰城

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迁移及扩建工程项目贷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次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0,55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

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根据上述子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需

要,为确保各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公

司预计在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下情形的 ,适用本次审议程序: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 2021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的担保

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互相调剂使用。如本担保事项获得通过后,在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本担保额度继续有效。在授权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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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银行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不再另行召开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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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
出席了公司2020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
积极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
[2004]11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受公司其他几位独立董事的委
托,由我就 2020年 度 独 立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的 情 况 汇 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目前设有四名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万志瑾:女,1957 年 7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学士学位,会计师。历
任南昌化工厂财务科长、南昌银行 (现更名为江西银行)营业部主任、稽核(审
计)部总经理、监事。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新培:男,1967 年 1 月出生,汉族,民建成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系副主任、系主任、副院长;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CIMA
个人会员,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西财经学院教授;安源
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史忠良:男,1944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学士学位,教授(研究
员)。历任中共江西省委学校教师、教务处长;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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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江西财经大学校长、 教授。江西铜业、安源实业、泰豪科技、洪城水业独
立董事,现任江西银行外部监事、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
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晓华:男,1972 年 2 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美国密苏里
大学哥伦比亚分校计算化学博士后研究员,美国孟菲斯大学计算化学博士后研究
员,美国 AutoZoneInc. 数据分析商业分析师,美国 MerkleInc.大数据分析与市
场营销经理,中国 MerkleInc.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高级总监,现任腾讯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总监;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我 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
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 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                                                        股东
                           亲自   其中:以   委托            是否连续两
    董事        应参加                              缺席                      大会
                           出席   通讯方式   出席            次未亲自
    姓名        董事会                              次数                      出席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次数                                                        次数



   万志瑾         12       12       11        0      0            否            6

   余新培         12       12       11        0      0            否            2

   史忠良         12       12       11        0      0            否            6

   胡晓华         12       12       11        0      0            否            2

    (二)出席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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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余新培               4           4            0            0

          万志瑾               4           4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万志瑾               1           1            0            0

          胡晓华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胡晓华               1           1            0            0

          史忠良               1           1            0            0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史忠良               1           1            0            0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 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
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年内,我们在洪城水业公司治理、重大投资、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控建设、高管薪酬、现金分红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作
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发表独立意见前,详细了解事项、跟踪事项进展情况,并与
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建立畅通的联络渠道。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江西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法
律法规条文编制学习文件,同步学习上市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文。同时,我们
也关注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
     2020 年,我们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查阅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董职
责,公司已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配合。董事会
审议的所有事项,公司均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们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同时积
极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各种协助。我们对董事会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
议,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年内也未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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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
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
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关联方所提供
的商品形成依赖关系。
     (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
合理使用的需要。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所有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的正常
经营不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除此之
外,未发现公司有其他担保行为。公司报告期内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三)公司对外委托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对外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
的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高管任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江西洪城水业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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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经核查,
李宽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高管的任职资格、
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合法,且个人综合素质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
等方面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
程中认真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并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的
交流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而且审计委员会
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专业审计团队,审计团队执业经验
丰富,勤勉尽责,严谨敬业,在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我们同意公
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组织实施了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拟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948,038,351 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46,489,971.2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50.43%。
     公司《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
素,同时能保证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和江西证监局《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通知》
(赣证监函[2014]27 号)、《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
为的补充通知》(赣证监函[2014]36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披露事项中的承诺
仍在承诺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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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20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持续关注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促进了公司更加严格地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
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逐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
信息披露透明度,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障。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十二次会议,并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
次,审计委员会四次,提名委员会一次,战略委员会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会议
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在董事
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决策过程中,我们提供了专业的
意见和建议,帮助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十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我们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履行了法
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要求,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
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做了披露,在报告期内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
情形。
     (十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议案及文件,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投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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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风险能力,符合股东收益的最大化。
     (十三)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十四)董事、监事、高管薪酬
     公司此次对 2019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方式有效、薪酬确
定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且兼顾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薪酬考核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
公司治理运作、经营决策,促进公司决策水平的提高。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更加尽职尽责、勤勤恳
恳、兢兢业业,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
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
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健康持
续发展做出贡献。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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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分红规划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明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对新老股东股利分红的

回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

操作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江西省证监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在审慎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外部经济环
境、过往盈利、现金流量状况和分红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

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分红规划》(以下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分红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的

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状况、项

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分红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分红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充分考虑投资

者回报,合理平衡和处理好公司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

     三、分红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分红规划,根据公司状况、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应且

必要的调整,以确定该时段的分红规划。
     (二)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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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

抵触。

     (三)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分红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

情况下,应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

     (二)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未来连续三年内,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由股东大

会审议决定。

       五、分红规划的决策机制

     (一)公司对分红规划的调整应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并按照本规划第

三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二)公司对既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
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并保证规划调整或变更条件和程序的合规和透

明。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九

             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首批被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质,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外部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管理层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二次会议讨论,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专项报告审核和验证。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酬,将根据2020年的实际水平和2021年的审计工作量,
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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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贯彻实施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五部
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文)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 号文),根据江西证监局《关于推进辖区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赣证监发[2012]35 号)的要求,经公司
管理层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讨论,拟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酬将根据2020年的实际水平和2021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工作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司协商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一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江西洪城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实际发生的
    关联交易情况,2021 年度公司向各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租
    赁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89,494.00 万元,具体如下:
           一、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 2020 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 2021
    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
           1、公司 2021 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20 年实际      2021 年预计发      关联交易
             关联方            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            生金额         定价方式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自来水               4,261.28           4,800.00        协议定价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租赁   房屋租赁              34.50              40.00          协议定价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              96116 客服、抄表
                               接受劳务                        1,310.28           1,462.00        协议定价
  任公司                                  费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              场地租赁及水电
                               关联租赁                         546.38             900.00         协议定价
  限责任公司                              费
               合计            -                   -           6,152.44           7,202.00        -
         2、公司2021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20 年实际发       2021 年预计       关联交易
               关联方               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生金额           发生金额         定价方式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管道                2,563.13          3,000.00         招标价格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               管道、环保设
                                    购买商品                      39,970.54         50,000.00         招标价格
任公司                                         备、供水设施
                                               聚合铝、水表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2,547.02          6.500.00         招标价格
                                               等配件
                                               工程物资、设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918.07           1,200.00         招标价格
                                               备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聚合铝               736.65            100.00          招标价格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购买远程表   4,661.01        5,500.00     招标价格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工程施工      517.58          800.00      招标价格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设计服务      431.38          350.00      招标价格
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工程施工        0             800.00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
                                   购买商品   天然气销售   5,387.28        5,500.00     市场定价
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在线运维费   1,496.58        1,682.00     招标价格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采购设备      481.32          500.00      市场定价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采购设备     2,712.03        2,460.00     市场定价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采购设备     2,133.84        3,000.00     市场定价

江西华赣创意传播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工程施工        0             900.00      协议定价

合计                               -              -      64,556.43      82,292.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是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法水务投资(南昌)
       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企业,双方各持有 50%股权。
          (2)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29.42%股权,为第
       一大股东。
          (3)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股东,而水业集团系本
       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的实际控制
       人。
          (4)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是水业集团与无锡华毅管道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企业,
       双方各持有50%股权。
          (5)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而水业
       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
       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6)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
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7)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为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
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赣江工贸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
股东。
   (8)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为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
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赣江工贸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9)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 51%的控股子公司,而
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10)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49%的股份。洪城水业
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1)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50%的股份,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49%的股份。洪城水业
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2)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00%的股
份,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49%的股份。洪城
水业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3)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总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因此双方关
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14)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南昌
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51%和 49%的股权,而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东,因此双方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15)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
持有南昌水业集团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9%和 51%的股权,南昌水业集团二次
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双方具有关联
关系。
     (16)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
南昌水业集团供水设备展有限公司 49%和 51%的股权,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
限责任公司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7)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王道光先生为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和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因此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
公司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8)江西华赣创意传播有限公司
     江西华赣创意传播有限公司为江西华赣文化旅游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江西华赣文化旅游传媒集团有限
公司 76.33%的股权。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1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
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保证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
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条
件公平、合理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交易双方协商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都是购买关联方商品或者接受关联方提供
劳务,不会发生关联占款;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
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因此 2021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
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