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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1-19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HONGCHENG ENVIRONMENT CO.,LTD.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2 年 1 月 21 日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股东大会须知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

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

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

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一)股东发表意见,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二)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和提案进行审议的时间,以及每一股东的发言时间

和发言次数,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在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中规定并宣布。股东要求在

股东大会上发言时,应在会前进行登记,并在会议规定的审议时间内发言,发言

顺序按股东持股数多寡依次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发表意见的股东,可以将意

见以书面形式报告主持人;

   (三)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口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

应当经大会主持人同意。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的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发表意见时,应简明扼要阐明观点,对报告人没有

说明而影响其判断和表决的可提出质询,要求报告人做出解释和说明,并不得超

出会议规定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

     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六规定,股东可以就议案内容提

出质询和建议,会议主持人应当亲自或指定与会董事和监事或其他有关人员对股

东的质询和建议做出答复或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质询,

但应向质询者作必要的解释:

     (一)质询与议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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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质询事项有待调查;

     (三)回答质询将明显损害股东共同利益。

     五、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

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

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

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六、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会议主持人可以命令

下列人员退场:

   (一)无出席会议资格者;

   (二)扰乱会场秩序者;

   (三)衣帽不整有伤风化者;

   (四)携带危险物品或宠物者;

   (五)其他必须退场情况。

     上述人员不服从退场命令时,会议主持人可以通过警卫人员强制其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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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三、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 1289 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邵涛先生

     六、主持人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大会须知并宣布大会开始;

     七、相关人员向大会报告议案,并审议本次会议议案;

     1、《关于胡晓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增补邵鹏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咨询,公司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提问;

     九、会议表决: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工作人员清点表决票;

     十、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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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胡晓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增补邵鹏辉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因工作变动原因,独立董事胡晓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辞去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胡晓华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洪

城环境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以及洪城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增补邵鹏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鹏辉,男,1988 年 4 月 5 日出生,四川省广安人,博士,毕业于哈尔滨工

业大学,江西省井冈学者(青年)、江西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兼任江西省环

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教育部学

位中心评审专家等,担任《Chinese Chemical Letters》、《净水技术》等国内

外核心期刊编委(青年),《Environmental Science Technology》,《Applied

Catalysis B: Environmental》,城镇供水、工业水处理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审稿

专家。现就职于南昌航空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