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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04-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本公司将 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 号)核准,本公司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股票 239,936,69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1
元,募集资金总额 2,233,810,593.21 元,扣除承销费用等 33,507,158.9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200,303,434.3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扣除律师、会计师等已付或待付的发行费用 5,043,928.82 元后,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95,259,505.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020)。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0,020.20 万元投入募投项目,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9,560.70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150,459.5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为 653.02 万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0 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37 万元投入募投项目,2020 年 1-12 月收到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22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190,025.57 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9,560.70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150,464.87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56.24 万元。

    2015 年 4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7,000 万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4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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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6 年 4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 万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4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7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8,000 万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7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8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5,000 万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9 年 6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6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万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9 年 12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2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万
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20 年 6 月已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6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万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20 年 12 月已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万
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扣除实际使用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6.6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

    本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 年 4 月 13 日,本公司
及投资项目所属子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
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蜀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6 年 6 月 23 日,本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的
签订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上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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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账户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22920101040020250         655,512.75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蜀都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
                               2001993916000118          602,556.83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
                               200199393500161            25,716.99   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地花园支行   22920201040008774         256,676.15   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51050144643600000186       25,731.26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青羊支行
合计                                                   1,566,193.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4 月,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 39,560.7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
(XYZH/2015CDA10021 号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4 月,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6.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6
年 4 月,本公司已将上述 6.7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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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6 年 4 月,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
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2017 年 4 月,本公司已将上述 4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
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7 年 7 月,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2018 年 7 月,本公司已将上述 3.8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
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8 年 8 月,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19 年 6 月,本公司已将上述 3.5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
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9 年 6 月,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具体时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19 年 12 月,本公司已将上述 3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
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9 年 12 月,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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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具体时
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20 年 6 月,本公司已将上述 3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
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20 年 6 月,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具体时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20 年 12 月,本公司已将上述 3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
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20 年 12 月,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
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四川
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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