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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利电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6-05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20-017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480.44 万元及利息收益合计 11,55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3098 号文《关于
核准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 2016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 84,550,345 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 1,099,999,988.45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及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 其 他 费 用 23,634,550.13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076,365,438.32 元。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6)02007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董事会 补充流动资
董事会批准日                                 使用期限          归还情况
               届次     金金额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2019年6月20日 七届九次    2亿元                           已按期全额归还。
                                         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天津百利特精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入以下项目:



                                     1
    根据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电子式互感
器项目及超导电力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
其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 GIS
项目、高温超导线材项目及 VW60 项目,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及其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收购辽宁荣信兴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86.735%股权及配套资产。
    截至 2020 年 6 月 4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 100,156.1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554.5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7,480.44 万元,利息收益 4,074.13 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因业务增
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480.44 万元及利息
收益合计 11,55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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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
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董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八
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度,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监
管指引第2号》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
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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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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