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29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估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 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 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大,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形成 依赖 ,同时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等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为原则, 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8 年 4 月 2 日,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估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白忻平、焦崇高对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郑玉力对公司与河南轮胎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 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 2018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估的议案尚需获得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 会上回避表决。 2、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 可,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 1 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系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 定,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 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 如下意见:(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相应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 董事均回避了表决;(2)前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有利于公 司的生产经营的发展;(3)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定价合理、价 格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 司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预估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18 年关联交易预估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现将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情况报告如下: 1.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交易 2018 年预估交 2017 年实际交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易金额(元) 易金额(元) 关联担保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 支付担保费 6,000,000 4,036,932 接受劳务、服务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金融服务等 8,000,000 4,427,756 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购买煤炭 135,000,000 136,193,830 购买原材料、燃 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 同一实际控制人 购买机器设备 7,000,000 576,923 料动力、商品 公司 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母炼胶、帘布采购 8,000,000 80,932,986 销售产品、商 青岛橡六输送带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销售材料 30,000,000 44,872,847 品、材料 综合服务费、转供动 提供劳务、服务 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40,000,000 54,280,580 力、能源设施租赁 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 同一实际控制人 租入房屋、土地 8,185,857 8,185,857 关联租赁 公司 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租赁厂房 6,655,899 6,655,899 2 2.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2018 年预估交 2017 年实际交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易金额(元) 易金额(元) 租入土地、公寓楼、 9,000,000 6,318,439 关联租赁 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综合服务费等 租出房屋 45,432 45,43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化工部直属的中国蓝星(集团) 总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等原化工部直属企业重组基础上新设立的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于 2004 年 5 月 9 日挂牌运营,隶属国务院国资委管理,注册 资金 923,439.7 万元,法定代表人:任建新。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化工原 料、化工产品、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 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 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 设计和施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设备租赁。 (2)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 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于 2009 年 7 月正式营业,法定代表人:冯益民,注册资本:84,122.5 万元。获准从事主 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 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 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3)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3 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 区花园东路 30 号,主营业务范围:批发危险化学品;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 食用农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化工、石油化工产品和精细化 工产品;销售煤炭、石油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羊毛、纺织品、 服装、鞋、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零配件及装饰品、 水处理设备、化学试剂;物理与化学清洗及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技术及信息咨 询服务。 (4)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 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00 万元,住所:焦作市 中站区府城办小尚村丰收路中站段 3529 号,主营业务范围:公司生产的轮胎及相 关技术的出口;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备件、仪器仪表及相关技 术的经营;开展境外生产合作、加工、来样加工、组装和补偿贸易;轮胎生产和 销售;轮胎原辅材料销售;以及汽车零件销售。 (5)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8500 万元,住所:益阳市 赫山区会龙路 180 号,主营业务范围:橡塑机械及机械制造;环保设备制造、技术 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设备安装调试;机电产品,船舶、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 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 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青岛橡六输送带有限公司 青岛橡六输送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住所:青岛市城阳 区棘洪滩街道金岭一路,主营业务范围:橡胶、橡塑制品研发、制造、销售、技 术服务;房屋及设备租赁;国内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货物进出口。(以上范围 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7)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住所:青岛 市李沧区沧安路 1 号,主营业务范围:受托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轮胎、橡胶 制品制造;橡胶用原辅材料、橡胶机械、技术服务;橡胶机械售后服务;自营进 4 出口业务(按核准许可证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33682.1 万元, 住所:太原市建设南路亲贤北街 3 号,主营业务范围:生产销售各种斜交轮胎、 子午线轮胎;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并可以参加 自产产品的出口配额招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9)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7 年,其前身为河南轮胎厂。公司注册 资本 32,007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玉力,公司主要从事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 轮胎,合成纤维制品,橡胶制品,水泥的销售等。 2、与风神股份的关联关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10.1.5 条、10.1.6 条 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规定: (1)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2)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 司、中国化工橡胶桂林轮胎有限公司、青岛橡六输送带有限公司、南京利德东方 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是控股股东橡胶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3)公司董事郑玉力为河南轮胎集团董事长,河南轮胎集团是公司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因此,上述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 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担保费。 5 2、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 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 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中国化 工财务有限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公司拟参与中蓝国际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蓝国际”)的集中采购业务,向其采购燃料(煤炭)。中 蓝国际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集中采购的业务操作平台,为中国化工集团 所属企业实施煤炭集中采购工作。公司本次委托中蓝国际进行原材料采购构成关 联交易。 4、为共同面对合成橡胶市场的风险和可能的机遇,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与 青岛橡六输送带有限公司签订了《合成橡胶购销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向对方销 售合成橡胶产品,有效期1年。 5、为降低生产成本,完成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向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 司采购母炼胶、帘布,并向其提供综合服务费、转供动力、能源设施租赁等。 6、根据生产设备更新计划,公司向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机器 设备,参照行业市场价格进行招标采购。 7、公司向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入房屋、土地,以及向双喜轮胎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参照市场化价格,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 常进行。 8、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下: (1)根据生产需要,在平等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出 租房屋以及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 (2)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职工提供单身宿舍、职工食堂、生产 区医疗保健等综合管理服务,综合服务费按市场价格收取。 五、上述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 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2、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在购买原燃材料及商品、销 售商品材料、接受或提供劳务服务以及关联租赁方面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 6 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 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 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利益。 3、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出租房屋以及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 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河南轮胎 集团为公司职工提供综合管理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保障员工福利,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与员工生活和谐发展。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除已经签署的协议外,公司与上述关联 各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将陆续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 上述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表决时,公 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忻平、焦崇 高需回避表决;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玉力需回避表 决。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