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风神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8-04-03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7年,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勤
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6 年 6 月 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公
司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人员组成的议案》,第六届审计委员会设置如下:白忻平、薛爽、
杨一川 3 人组成,独立董事薛爽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 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9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 2016 年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进行了审核,同意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
补充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
变动表提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计。
    2.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以
                             14-1
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的 2016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
总结,并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等事项形成了决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核,同意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
审议。
    4. 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核,同意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5.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核,同意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
                            14-2
业资格,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 年度审计费(含内部控制审计)为 120 万元,与公司所披
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
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
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现场见面沟通,全面了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相关信息,就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进行了
讨论。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
                          14-3
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
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
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要求公司管
理层积极配合会计事务所的各项审计工作,督促会计事务所在
约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6、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2017 年公司依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
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程序,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履行关联交易控
                           14-4
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
    2017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充分发挥监督审
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8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继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
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事项,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
全体股东的利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2 日




                           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