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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光环能:关于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2020-08-07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0-064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合同,合同金额:11,941.571 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与加盖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330 天。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项目承包合同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
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一、签署合同概述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环能”)
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计院”)于
2020 年 7 月收到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中
标通知书》,经招标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水务”)同意,
确认市政设计院中标《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 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项
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59)。
    近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市政设计院与宜兴水务签署了《宜兴市供水基础
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总价为 11,941.57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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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工期为 330 天。本项目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宜兴市行政审批局以宜行审 3 许【2020】5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
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名称: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合同
    2、合同双方:
    发包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宜行审 3 许[2020]5 号批准
    4、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宜兴市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国强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91,100 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九滨北路 81 号
    6、经营范围:生活饮用水制作供应;水表的修理;市政公用工程、供排水
管道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供水自动化设备、五金、交电、水暖配件的销售;
供水自动化设备、水处理设备的技术研究。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宜兴市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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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合同主要条款
    市政设计院与宜兴水务签署《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
承包(EPC)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的金额
    合同总价为 11941.571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玖佰肆拾壹万伍仟柒佰
壹拾元整),其中:工程勘察费 44.239 万元;工程设计费 221.834 万元;工程费
用 11675.498 万元。
    (二)工程内容及规模: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
等。实施范围为宜兴全市各街道,包含第一批供水工程约 19.546km 供水管工程、
第二批供水工程(环科园及各镇内约 94.538km 供水管、3950 户农村水表及楼道
表改造)和宜兴市城区二次供水泵房标准化建设改造项目。
    (三)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
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含地质勘察(详勘)、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等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
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
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设计部分内容:根据本项目项目申请报告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建
设规模、工程内容、投资额、运行要求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初步
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
    2、施工部分内容: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和保管等;
    4、项目验收及移交,包括:(1)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按时交付招标人;(2)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提供质保服务。
    (四)履行期限
    总工期要求:330 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及设计质量标准:地质勘察(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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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
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
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
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六)生效条件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
效。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 EPC 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业
务经验,提升市政设计院的市场影响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签
署项目承包合同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
升带来积极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
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
同双方也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
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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