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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2-01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1
       湘邮科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14:00
     二、会议地点: 北京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5号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
席)+网络。
     五、议程:
     (一) 宣布大会开始
     (二) 宣布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
介绍到会人员
     (三) 宣读会议须知
     (四) 会议主要内容
     1、《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3、《关于确定公司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五) 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发言、询问
     (六) 董事会、高管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 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八) 股东投票表决
     (九) 计票人和监票人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票数,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
果
     (十) 2022 年 12 月 9 日 15:00 时收市后获取网络投票结果。工作人员将对
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询问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对统计结果是否有异议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四)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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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邮科技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股东大会注意事项,请出席股东

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程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

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出席会议人

员发生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将报告有关部

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

全。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提

供发言提纲;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

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咨询。

    五、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

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议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

不予表决。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会计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参会人员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将其设定

为静音状态。

                                  3
议案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

联交易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的预计金额为 45,000 万元,截至 10 月底,

此类关联交易累计发生 40,474.92 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拟增加 2022

年度此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公司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的预计金额为

45,000 万元。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该议案发表

了赞成的意见。

    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拟增加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0,000 万元。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5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

议案;监事会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本次

增加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融事宜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宜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本次增加后    2022 年 1-10 月累
关联交                                       本次增加金
                  关联人          原预计                  2022 年度        计已发生的
易类别                                           额
                                    金额                    预计金额         交易金额

向关联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
人销售      司及下属分公司、子
                                 45,000.00    20,000.00     65,000.00          40,474.92
产品、提    公司、其实际控制的
供劳务      其他公司

           (三)本次增加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原因说明

           2022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符合公司年初制定的在行业内不断扩

   大市场份额的任务目标。增加的主要情况为:一是,增加了邮政金融行业经营收

   入;二是,增大了邮政行业产品销售业务份额;三是,增加了邮政行业软件开发、

   运维服务、系统集成及其他方向的业务策划;四是,各事业部通过加快推进项目

   立项及实施进度,力争在年底冲刺实现业务突破,预估部分收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76 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3 号

           法定代表人:刘爱力

           主要经营范围: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法经营邮政储

   蓄业务;机要通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财务状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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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为 131,687.00 亿元,净资产为 8,471.97 亿元;2021 年度营业总收入为

7,009.51 亿元,净利润为 676.74 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b.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2.98%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而其同时也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同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还通过其下属单位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持有公司

10,229,332 股,占公司总股本 6.35%。因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属公司关联方。

    c.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法人体制改革的要求,全国各省市邮政公司

已由原集团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公司与邮

政单位所有经营性业务往来将统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授权下属单位

签署。

    2、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下属的子公司、实际控

制的其他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

约或延迟支付货款的情形。

    根据公司对关联方了解,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

约能力,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与依据

    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

交易,是公司参加关联方组织的招投标而中标及定价,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



                                   6
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
关联方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议案已经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
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7
议案二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有效保障公司董事正常履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确定公司第八届董
事津贴标准如下: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领取相应报酬;
    2、结合独立董事实际工作量及工作的复杂程度,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
湖南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拟为独立董事提供 10 万
元/年(税前)的津贴,按年发放;
    3、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董
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议案已经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8
议案三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有效保障公司监事正常履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拟确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如下:
    1、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监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按相关规定
给予报销。
    议案已经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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