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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邮科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3-22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 2023-007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开庭未判决,需择期再次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 涉案的金额:1,698.1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0%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案件已开庭审

理,但需变更诉求及追加被告和第三人参与诉讼,将择期再次开

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

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



    一、诉讼案件本诉、反诉的主要情况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邮科技”或“公司”)

因与湖南湘邮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邮置业”)发生合同履行

纠纷,湘邮置业未按协议约定配合湘邮科技进行偿债资产处置,为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湘邮科技向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立案,并出具《长沙市岳麓区

                                  1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湘 0104 民初 19282 号】。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诉讼的公告》(临 2022-042)。

    本诉讼案件原计划 2023 年 2 月 6 日开庭受理,因被告提出反

诉,该案件将延期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开庭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

事项的进展公告》(临 2023-006)。

    二、本次追加被告、第三人诉讼情况

    本诉及反诉案件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进行了开庭审理,根据庭

审笔录,庭审过程中,法院要求公司明确诉讼请求是将诉争房产登

记、转移到公司名下还是指定第三人名下,同时更好的查清案件事

实,要求公司追加股权转让合同及协议的其他签订主体作为第三人

参与诉讼,并宣布将择期复庭审理。

    为此,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向法院提交了《追加被告申请

书》、《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湖南宏华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投资”)为本案被告,湖南长沙波士

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士特”)、黄新华为本案第三

人,并变更诉讼请求,相关情况如下。

    (一)追加被告、第三人后的原告、被告、第三人

    1、原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玉兰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志宏
                               2
     2、被告

     被告 1:湖南湘邮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望新路 281 号美麓新

寓 A 栋 2901 房

     法定代表人:陈志勇

     被告 2:湖南宏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 799 号南湖东怡大厦

2513 房

     法定代表人:陈志勇

     第三人 1:湖南长沙波士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基地湘邮科技园五楼

     法定代表人:张华

     第三人 2:黄新华

     住所地: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办事处化龙池社区织机街 45

号

     (二)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1、判令宏华投资与湘邮置业共同将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四

片十九处欣胜园小区地下车库 72 个车位(面积 2503.01 ㎡,详见证

据)登记到湘邮科技名下、判令宏华投资与湘邮置业共同将位于长

沙市芙蓉区燕山街 123 号鸿飞大厦的 602、603 号商品房(产权面积

120.86 ㎡)登记到湘邮科技名下、判令宏华投资与湘邮置业共同将

位于长沙市芙蓉区燕山街 123 号鸿飞大厦地下车库 39 个车位(面积

1435.24 ㎡,详见证据)使用权转移至湘邮科技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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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案诉讼费用由宏华投资、湘邮置业共同承担。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事项尚未取得法院判决,公司目

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笔录(第 2 次)【(2022)

湘 0104 民初 19282 号】;

    2、《追加被告申请书》;

    3、《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4、《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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