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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0-12-0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
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阅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宗子先生、姚祖辉先生、桂文彬先
生、高晓敏先生、张德林先生、李勇先生、史学婷女士的工作履历等材料,周宗
子先生、姚祖辉先生、桂文彬先生、高晓敏先生、张德林先生、李勇先生、史学
婷女士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关联提名委员会委
员周宗子先生已按规定进行回避,我们认为周宗子先生、姚祖辉先生、桂文彬先
生、高晓敏先生、张德林先生、李勇先生、史学婷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阅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名湘先生、张学兵先生、邵志刚先生、
林赫先生的工作履历等材料,高名湘先生、张学兵先生、邵志刚先生、林赫先生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我们认为高名湘先
生、张学兵先生、邵志刚先生、林赫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