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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的公告2022-12-13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70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 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 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9 月 30 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动力”或“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船动力集团”)正式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基于业务规模扩大及

        发展需要,公司增加 2022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和日最高关联存款预计额度。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因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客观

        存在与关联方企业扩大业务量或开展新业务的情形。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增加关联交易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与中船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2022 年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柴油
  机”)以股权及现金收购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中全部标的公司股权均过户至中船柴油
  机有限公司名下,中船动力集团正式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公司合并范围新增中船动力集团,基于其业务规模扩大及发展需要,公司增
  加 2022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日最高关联存款预计额度,
  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22 年股   2022 年 1-              追加后预    增加预计
日常关联交                                            本次追加
                 关联方      东大会通    10 月实际               计交易金    额度的原
  易类别                                                金额
                              过金额      交易金额                   额          因
销售商品/提   集团公司及成                                                   新增中船
                                83          57           10         93
  供劳务          员单位                                                     动力集团
日最高关联    中船财务有限                                                   新增中船
                               110         103.6         8         118
    存款        责任公司                                                     动力集团
      除本次调整外,公司其他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涉及调整。

      二、 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江南大道 988 号
      法定代表人:林欧
      注册资本:864,679.301 万元
      经营范围:军工产品,船舶设计、开发、修造、技术转让、服务,机电设备、机
  械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钢结构制造,金属材料,货物装卸,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二)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 3255 号 12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
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船用设备的销售;海上、航空、陆路、
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船舶技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咨询;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
收购);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危险化学品批发[(租用储存设施)凭许可证经
营,上述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三)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 3255 号 12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
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船用设备的销售;海上、航空、陆路、
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船舶技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咨询;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
收购);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危险化学品批发[(租用储存设施)凭许可证经
营,上述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四)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东路 369 号
   法定代表人:陈埥
   注册资本:389,118.00 万元
   经营范围:船舶制造,船舶修理,玻璃钢艇制造,玻璃钢制品制造,船用甲板机
械制造、安装,非标准机械设备制造,海上平台制造、修理,金属结构、压力容器制
造,机械加工,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进
出口业务;起重、运输、国际集装箱运输服务;起重设备;船舶污油水、垃圾回收、
油舱清洗作业;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仪器仪表检测修理;无损检测;增压器维修服务;
防腐热喷涂加工;装卸与存储业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设备租赁;自有房产租赁。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五)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汽校大院
    法定代表人:桂文斌
    开办资金:5,50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展船舶综合全电力系统及设备研制,促进船舶工业发展。船舶电力
推进系统及配套设备研制,推进和消磁系统研制,机舱自动化、泵及真空和船用配套
设备研制,化学电源及精细化工产品研制,绝缘化工材料和开关电器研制,电机、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制,电工产品试验检测,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六)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 132 号
    法定代表人:胡德芳
    注册资本:282,283.52 万元
    经营范围:船舶制造、出口企业自产的船舶及配件、金属结构、进口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金属结构件制造、安
装、轧钢、技术开发、咨询、修船;装卸搬运;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二类汽
车大中型货车维修;宾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租赁;办公服务。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七)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杨志忠
    注册资本:1,599,617.08 万元
    经营范围:各种船舶、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建造、修理、改装、
销售;各类机电设备、压力容器、玻璃钢制品、金属结构件及其配件的设计、制造、
安装、销售;钢材、木材的加工、销售;工程项目的科研论证、技术咨询;专利、非
专利技术及其他工业产权的转让、许可使用和技术服务;承包境外船舶行业工程及境
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
的对外派遣、输出;对外产业投资和引进技术、经济信息咨询、提供劳务;设备、设
施、场地租赁;汽车大修;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运、大件运输、搬运装卸、道路运
输、土石方运输;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资质证经营)。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八)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2306C 室
    法定代表人:徐舍
    注册资本:871,9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
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
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
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
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保险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的保险
兼业代理业务,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以上凭许可证经营),自身结
售汇业务和中船集团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开办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
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三、 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 本次调整涉及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或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发生非关联
交易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
价,存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款利率的规定。

    五、 本次调整涉及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与关联方开展存款业务,有利于公司利用各关联方的规
模化优势,提高销售效率,提高公司存款资金审批效率,并能取得公司业务的优先执
行;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之上,交易双方在质量要求、
赔偿问题、按时保质供货及交易结算等方面均有较高的信用作为保障。
    (二)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市场化原则,
从而保证其公允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其
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宗子、姚祖辉、高晓敏、桂文彬、
李勇、付向昭回避。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有合理性,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
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1、由于公司合并范围变化,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有合理性,相关交
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2、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四)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的议案》。

    (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本次交易金
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