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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能股份:福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4-27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必信先生和程元怀先生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
展等因素,并充分征求了中小投资者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2018
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依据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进行内部监督跟踪,形成合理有效的内控体系,确保公司、子公司的各项经营
活动在内控体系下健康、稳定运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该报告。
       四、《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和年薪确定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当年公司高管人员绩
效年薪考核评价结果,认为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
该所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考虑公司的
规模及审计工作量,我们认为支付给该所的2020年度审计费用是合理的。
    六、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
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报告。
    七、《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信用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1,429.76 万元,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减值和财务状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符
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周必信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我们同
意该议案。
    九、《关于制定<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订《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
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琰、吴玉姜、温步瀛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