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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信威: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30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罗建钢、独立董事王涌和董事蒋伯
峰 3 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罗建钢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 2020年1月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计
委关于会计师进场前2019年报表的审阅意见》、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的时间安排》和《审计委员会2020年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年报第
一次沟通会,听取了财务总监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审
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沟通了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2019年度审计重点,确定了公司2019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二) 2020 年 3 月 1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年报第二次沟通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年报第三次沟通会,
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初步审定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阅,同时
公司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将共同努力,尽快完成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以保证公
司如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对外担保风险进行了评估。
   (三)2020 年 4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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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2020年4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0 年 8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六)2020 年 10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 2019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服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程参与了年度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和审计业务资
质,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充分讨论和沟
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并以现场会议和电话方式就审计中发现的事
项进行沟通,督促年审机构按时保质保量提交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建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2020 年 1 月 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指导公司内审工作。会上,审
计委员会听取了审计部 2019 年度审计工作汇报及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情况。
审计委员会要求审计部按照计划推进对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审计工作,督促审计人
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发现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方面存在缺陷和问题后,严格督促其整改落实,有效健全公司的风险防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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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审计委员会还对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其他指导
意见,并对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和部门职能的进一步发挥提出了相关要求。
    (三)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情况
    在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和
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先后审议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并形成了
书面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合理确定了合并报表范围,正确编制了合并财务报表,充分披露了关
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等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19 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
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等,同意将审计后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情况
    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合理编制 2020 年度内部审计计
划,并按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控制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
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确保
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会面、电话等方式协调内部审
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确保提高审计效
率、降低审计成本,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内部审计水平,共同发挥审计
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罗建钢、王涌、蒋伯峰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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