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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亨通光电:澄清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9-061 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 年 5 月 12 日晚,部分媒体发布名为《亨通光电 33 亿预付款与集团
69 亿其他应收款之谜》的文章。传闻的主要内容为:1、亨通集团其他应收款对
象与亨通光电的定增对象之间存在密切关系;2、贸易毛利率难以覆盖资金成本,
公司资金需求强烈的情况下,亨通光电仍预付大额款项给凯乐科技;3、募投项
目的投资强度和开发目标未能够达到计划,有所放缓。
     针对上述报道,经核查,所提及的相关内容为不实报道。为了避免对投
资者产生误导,现作出澄清说明。



    一、传闻简述
    (一)传闻简要情况
    2019 年 5 月 12 日晚,部分媒体发布名为《亨通光电 33 亿预付款与集团 69
亿其他应收款之谜》的文章。传闻的主要内容为:1、亨通集团其他应收款对象
与亨通光电的定增对象之间存在密切关系;2、贸易毛利率难以覆盖资金成本,
公司资金需求强烈的情况下,亨通光电仍预付大额款项给凯乐科技;3、募投项
目的投资强度和开发目标未能够达到计划,有所放缓。
    针对上述报道,经核查,所提及的相关内容为不实报道。为了避免对投资者
产生误导,现作出澄清说明。

    二、 澄清说明
    (一)关于“亨通集团其他应收款对象与亨通光电的定增对象之间存在密切


                                    1
关系”的澄清说明:
    1、经核实,2017 年参与亨通光电定增的投资者上海普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崔根良先生均没有与亨通集团其他应收款客户共青城亨通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汇至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发生除
出资以外的其他资金往来,也没有与普罗弘盛(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贝致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生除出资以外的其他资金往
来。2017 年亨通光电定增资金与亨通集团其他应收款无任何关联。
    (1)2017 年 12 月,共青城亨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普
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普罗弘盛(天津)股权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主营业务为对外股权投资。共青城亨通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仅为 1%,截止目前,共青城亨通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出资 60.6 万元。经与普罗弘盛(天津)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核实,其没有与共青城亨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普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生除出资以外的其他
资金往来。
    截止目前,共青城亨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出资上海汇至股
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5940 万元,经与共青城亨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核实,其没有与上海汇至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发生除出资以
外的其他资金往来。
    (2)崔根良先生于 2013 年出资投资上海贝致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500 万元,该合伙企业主营业务为对外股权投资。经与崔根良先生确认,除该
出资款外,崔根良先生及亨通集团与上海贝致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没有
其他资金往来。
    2015 年 10 月至今,亨通集团与上海汇至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共青城亨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生的其他应收款往来均为委托投资
款,与 2017 年亨通光电定增资金无任何关联。
    2、经核实,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与亨通
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无任何股权关系。
    3、本公司业务经营和资金管理完全独立于亨通集团,未通过任何方式直接
或间接地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严格遵照相关

                                   2
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存放和使用。
    (二)关于“贸易毛利率难以覆盖部分资金成本,公司资金需求强烈的情况
下,亨通光电仍预付大额款项给凯乐科技”的问题澄清说明:
   公司于 2016 年下半年开发了某央企集团单位专网通信设备的供货资格与供
货渠道,并委托湖北凯乐科技代工。最终客户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中央企业的
全资子公司;业务关键部件供应商由客户指定,公司采购时以银票预付。该项业
务属于正常的商业往来。同时,该业务扣除资金等成本,2018 年实现净利润
6,732.20 万元,符合商业逻辑。具体如下:

    1、预付款项产生系所处业务环节中的议价能力所决定
    该项业务中,最终客户为央企,供应商亦为客户指定。因此,公司在供应端
和在客户端议价能力均很弱,该业务由此产生大额的预付款项。如果公司自己直
接制造而非代加工的情况,也同样会产生大额预付款项,这是所处业务环节中的
议价能力所决定,而非代加工所致。
    2、公司向凯乐科技采购时未发生实际的现金支出
    因业务的特殊性,需向客户指定的上游供应商购买部件,加工后提供给客户。
受生产资质、生产场地和设备等因素的制约,公司暂时并不具备加工能力,因此,
由凯乐科技为公司进行 OEM 代加工,代加工期间由凯乐科技向客户指定的上游
供应商采购。
    由于上述专网通信设备关键部件在总成本中占比较高,且因其高技术含量和
特殊性需要全额预付采购款,采购时未发生实际的现金支出。因此,公司以银行
承兑汇票方式预付给凯乐科技,再由凯乐科技向其上游供应商预付采购款。待产
品交付客户后,按照约定进行货款结算。
    公司向凯乐科技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采购时未发生实际的现金支出。
    3、凯乐科技按与我司约定代加工合同,分期分批进行加工生产。已按合同
要求按时交付产品,不存在占用我司资金的情况。
    4、该项业务盈利,预付款项结转正常
    该业务扣除资金等成本,2018 年实现净利润 6,732.20 万元。截至目前,业
务开展顺利,预付款项都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结转。
    5、公司聚焦于高质量业务的发展
    公司聚焦于高质量业务的发展,对低毛利率的此类业务正在逐步调整。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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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4 月末,公司预付凯乐科技款项余额已从 2018 年末的 26.35 亿元降低至
10.16 亿元。
    (三)关于“募投项目的投资强度和开发目标未能够达到计划,有所放缓”
的澄清说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决策当时的市场环境和自身经营计划,经
过了审慎决策。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部分募集资金项目
由于外部市场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策略、经营计划发生了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合理的变更或调整,但该等变更或
调整仍然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逻辑。如“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
能项目”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变更至亟需投入的产业链下游的“海上风电
工程施工项目”,坚定不移地发展公司“海洋战略”;如“新能源汽车传导、充
电设施生产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
应用服务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印尼和印度海外光通信产业园建设(尚
待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体现了公司聚焦光通信主业和秉承“看着世界地
图做企业,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的国际化战略意图。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变更具有客观性和合理性,经过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慎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并且,公司在每半年度和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均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
展情况进行了分析说明。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
    2019 年可转债的募投项目——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投资进度已
达到 70%,符合该募投项目的计划建设进度。

    三、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若因相关媒体的误导性报道对公司造成严重
影响,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的权利。




                                    4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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