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2-04-23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编号:2012-014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向控股股东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水、电和蒸汽。
2、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规则》及有关法律规定,关
联董事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6 日与公司大股东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凤竹集团)签订《水供用合同》、《电供用合同》和《汽供
用合同》,合同期限分别为 3 年,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凤竹集团承诺向本公司计收的单价不高于当地相同产品
单价标准。预计 2012 年,公司因日常生产的需要,预计向凤竹集团
购入水、电、汽的交易总额不超过 9000 万元(不含税)。
凤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75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交易购成了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
事陈澄清、李常春、李春兴、陈锋和林建才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将放
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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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春兴,注册资本:
134,300,000 元,成立日期:2000 年 1 月 13 日,经营范围:棉纺、
化纤、鞋冒服装销售;公用工程供应、信息咨询服务;五金机电配件
贸易。
凤竹集团主要股东为陈澄清先生、李常春先生、李春兴先生和李
萍影女士,持股比例分别为 32.6%、30.5%、30%和 5%。陈澄清先生
为本公司董事长,李常春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李春兴先生为本公
司董事。
凤竹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28.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交易标的
生产和办公用的水、电、汽。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6 日与凤竹集团签订《水供用合同》、《电
供用合同》和《汽供用合同》,合同期限分别为 3 年,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凤竹集团承诺向本公司计收的单价
不高于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2011 年实际交易情况和 2012 年预计
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 去年预计不 去年实际不 占同类 2012 预计不
交易标
交易 关联人 含税交易金 含税交易金 交易的 含税交易金
的物
类别 额(万元) 额(万元) 比例% 额(万元)
采购 福建凤竹
水、电、
水电
蒸汽
集团有限 9000 6123.92 8.30 9000
汽 公司
2、定价依据
凤竹集团长期以来以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向本公司供应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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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目前水、电、汽的价格分别为:1.77 元/吨、0.55 元/度和 150
元/吨。
凤竹集团承诺上述计价标准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当国家对水、
电、煤等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时,结算价格做相应调整。
3、付款方式及时间
以每月最后一天为水、电、汽费用的结算日,本公司于结算日后
十五天内,将相应款项汇入凤竹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较多的水、电、汽,而凤竹集团拥有完
整的水、电、汽供应系统,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汽,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受外部因素影响。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合同
执行的,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执行,对公
司的生产成本及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批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向独立董事提交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
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询问后,同意进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
如下独立意见: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我们对其计价依据及结算方式进行了认真审
查,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
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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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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