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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工钢构: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2020-08-01  

						 长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20-06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精锐金属建筑
系统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
保金额为 15,000 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应所控制企业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对方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序                                                   担保期             备注
     拟担保企业名称      融资对方       担保额度
号                                                     限
     美建建筑系统                                              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
                      大连银行股份有   人 民 币
1    (中国)有限公                                   1年      用证等,保证担保、资
                      限公司上海分行   12,000 万元
     司                                                        产抵押担保。
                                                               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
     上海精锐金属建   大连银行股份有   人 民 币
2                                                     1年      用证等,保证担保、资
     筑系统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分行   3,000 万元
                                                               产抵押担保。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 2676 号,
法定代表人:车松岩,注册资本 2500 万美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建筑产品、钢结
构工程设备以及相关辅助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
以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形式从事钢结构工程施工(涉及建筑业资质的,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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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资质许可开展经营业务),提供上述相关工程咨询;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的境
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境外建筑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
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涉
及出口许可证的产品除外)。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134,478.62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54,566.06 万元人民币。
    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 999,1009
号 2104 室,法定代表人:汤浩军,注册资本:1692.8 万美元,主要从事设计、
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金属压型单板、金属复合板、金属屋面及墙
面系统的辅助材料、建筑光伏一体化屋面及墙面系统产品;自产产品的批发零售
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技术咨询、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钢结构工程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79,461.01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47,728.27 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
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
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 233,418.97
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 19,500 万元人民币,其余被担保公司均为
公司所控制公司(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加上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15,000 万元人民币,合计 248,418.97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19%。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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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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