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 2020-044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庭宝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87 号)核准,公
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274,599,787 股新股募集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用于投资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彝良驰宏”)
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彝良驰宏地质找探矿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等。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收到股东认
缴款共计人民币 2,583,983,995.67 元扣除承销费及独立财务顾问费用共人民币
52,521,082.82 元后的余额人民币 2,531,462,912.85 元汇入公司在工行曲靖开发区支
行营业室开立的账号为 2505031229200005740 的募集资金账户中。扣除其他发行
费用 3,661,889.04 元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
部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27,801,023.8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6]53040002 号)。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曲靖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2505031229200005740 67,636,894.4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翠峰支行 53050164613600000106 5,863,262.62
合计 73,500,157.02
二、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0 年 11 月 30 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实际投资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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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 投资进
项目名称
总额 诺投资总额 金额 度(%)
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 49,627.00 39,489.64 24,978.45 63.25
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地质找探矿项目 24,399.00 24,399.00 15,243.58 62.48
三、 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情况
鉴于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施工深度均达地表以下 900 米,具体施工过程中涌水
量远超预期,超过 33000m/天,严重影响建设进度。2018 年 8 月 17 日,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彝良驰宏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18 年 3 月调整为 2019 年 12 月,将彝良驰宏地质找探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由 2018 年 9 月调整为 2019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www.sse.com.cn 上的“临 2018-043 号”
公告)。
为进一步控制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因涌水导致的安全风险,项目实施主体彝良
驰宏采取井筒帷幕堵水施工等措施,深部开拓工程暂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基于谨
慎原则,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由 2019 年 12 月调整为 2020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www.sse.com.cn 上的“临 2019-043
号”公告)。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情况
为进一步控制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因涌水导致的安全风险,项目实施主体彝良
驰宏采取井筒帷幕堵水施工等措施,深部开拓工程暂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基于谨
慎原则,公司将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项目
投资总额等其他事项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2
原预计达到可使 调整后预计达到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日期
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 2020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地质找探矿项目 2020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四、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原因
彝良驰宏毛坪矿区区域内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具有涌水量大、水压高等
涌水特性,特别是矿区中深部区域的水量和水压均呈现出上升趋势。随着募投项
目逐步向矿区中深部区域拓展,突发涌水风险越发显现,已严重制约和影响募投
项目正常施工。因此有必要彻底消除水患,解决制约募投项目施工和后续生产经
营长远发展的问题。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彝良驰宏已对矿区开展了水文地质勘查工作,
基本查明了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矿区帷幕注浆治水工程与井下
应急排水系统工程同步实施的治水工作方案,作为募投项目实施的安全保障措施。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保障作业安全,井下各平巷中段掘进施工前,必须配套实
施相应的水泵房、排水管线、配电系统等安全措施工程后方可开展;同时,为避
免掘进直接揭露承压水,深部工程施工按照“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
用先超前探水、作业面预注浆作业的工序进行施工。一系列的安全保障措施项目
施工工序复杂,导致募投项目综合掘进效率底,每月有效作业时间仅有半个月,
综合掘进效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综上,为确保上述募投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募投资金使用的有
效性,需将彝良驰宏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和彝良驰宏地质找探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0 年 12 月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五、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自 2018 年 8 月以来,彝良驰宏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已完成充填制备
站、总降压站、空压机站、外部专用供电线路等全部地表工程施工并投入使用;
井巷工程方面掘进量已完成设计的 70%,5#斜井已建成投用,局部实现资源接替,
核心工程 112 线混合竖井完成井筒掘进,并完成竖井主体提升设备的招标采购,
现提升设备已供货至现场,正全力筹备提升设备安装工作。
彝良驰宏毛坪铅锌矿找探矿项目正在开展河东、河西中段找探矿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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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 300m 标高以上的矿体赋存情况已基本掌握,成矿条件与预期基本一致。
六、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
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本次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是为了更有效地使用募集
资金,保证项目质量,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彝良驰宏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和彝良驰宏地质找探矿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0 年 12 月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基于公司
实际情况及项目运作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此次调
整有利于确保项目质量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同时建议公司在确保安全
风险可控的因素下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事项的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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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但公司在确保安全风险可控的因素下应加快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事项的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有利于确保项目质量,同意此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驰宏锌锗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
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对驰宏锌锗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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