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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烽火通信:关于“烽火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2020-06-02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 2020-018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转股代码:190062           转股简称:烽火转股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烽火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代码:190062
        转股简称:烽火转股
        转股价格:25.99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



    一、烽火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0 号)核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开发行了 30,883,5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烽火转债,债券代码:110062),每张面值人民
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308,835 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296 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公司 308,835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烽火转债”,债券代码“11006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和《烽火通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烽火转债”自 2020 年 6 月 6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股票。因 2020 年 6 月 6 日为休息日,转股起始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即“烽火转债”自 2020 年 6 月 8 日开始转股。



    二、烽火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308,835 万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
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四)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19 年 12 月 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
    (六)初始转股价格: 初始转股价为人民币 25.99 元/股。如烽火转债存续
期内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发生调整,则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
价格进行转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0062
    可转债转股简称:烽火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烽火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 1,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
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
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 100 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
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
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烽火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
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
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烽火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
即 2019 年 12 月 2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
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烽火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5.99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5.99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则转股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
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
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
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烽火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27-87693885
   传真:027-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