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关于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19-016
债券代码:136473 债券简称:16中化债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国际”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 2014 年 7 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金融工具》,于 2018 年 1 月 1 日生效。
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并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于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
融工具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中化国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
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1) 四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 三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
进行上述分类。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
始确认时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中化国际持有的金融资产,针对不同业务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做如下指定:
原准则报表项目 新准则报表项目 核算内容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远期外
衍生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浮盈。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企业持有的直接
以公允价值计量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且其变动计入当 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期损益的金融资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
产 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
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行项目反映。
本科目反映企业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面价值;
理财产品
企业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
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可供出售金融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
债权投资
产-债务工具 价值。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
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行项目
反映。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
其他非流动金融 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
可供出售金融资 资产 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权益工具-以
产”行项目反映。
公允价值计量
其他权益工具投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 期末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
产-权益工具-以 该类投资处置时,原因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资
成本计量 益的科目,在未来处置时将不能转入当期利润表。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远期外
衍生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浮亏。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即企业按照
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决定了期末会计核算的分类。应收票据可能为收取合同
现金流量而持有或者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同时持有,因此新金融准则下应
收票据可能仍然按摊余成本计量,也可能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中化国际根据经营中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及贴现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后,
将应收票据进行分类:
1) 对于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而持有的应收票据,以摊余成本计量,列示于
应收票据科目。
2) 对于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同时持有的应收票据,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计量,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科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预计对公司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影响较小,具体影响需经审计师对 2019 年进行年度审计后确定。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六、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监事会认为执行新修
订的金融工具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
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