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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梨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20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
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
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
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人,均正常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
责。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18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投票情况

               应参加董   本人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姓名                                              投票情况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李 疆          9            9              0         同意        2

   李胜利         9            9              0         同意        2
   龚巧莉         9            9              0         同意        1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议案 29 项。我们均亲自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
关材料,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年度中我们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认真听取股
东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公司在 2018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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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 2018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议案及专项事项
共 11 项。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了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会议,了解公司
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充分利用专
业优势,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选聘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有
效作用,为公司做了很多指导性工作建议,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仔细阅读各次会议的议
案及其相关材料,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      董事会会议届次                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意
                    公司第六届董事
2018 年 4 月 9 日                   见
                    会第十五次会议
                                    3、关于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部分资产委托经营管理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7 日
                        十六次会议
                                    1、关于聘请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 意见
2018 年 6 月 5 日
                        十七次会议  2、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
2018 年 7 月 20 日
                        十八次会议  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及处置措施的
2018 年 8 月 10 日
                        十九次会议  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
2018 年 8 月 21 日
                        二十次会议  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
2018 年 10 月 26 日
                      二十一次会议  理财的议案》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房产子公司 15%
                    第六届董事会第 股权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31 日
                      二十二次会议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房地产类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
                                    《关于转让巴州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2018 年 11 月 27 日                 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
                                    前认可的声明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转让巴州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2018 年 12 月 2 日
                      二十三次会议  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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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持
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和重大事项根据自己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做出判断,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且严谨地行使表决权。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我们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严格监督公司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达
到披露要求的公司重大事件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平、准确地披露,保护公司及其
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我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监
督上市公司在机构、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独
立性,检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形,充
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监督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使之得到了有
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运作。2018 年,公司未发生违反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公司对关键业
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18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4、 加强自身学习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不断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
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教育学习,时刻关注规章制度及会计准则
的变化,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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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审核研究、
会上充分讨论,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
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 年,我们仍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职责,谨
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决
策提供参考建议,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做出更大努力和贡献。




    独立董事签字: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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