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2015-03-1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独立
董事,2014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审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
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4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履职独立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最近五年内履历如
下:
吴茂清: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特钢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特钢企业协
会顾问。
仇圣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连铸技术国家
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达连铸技术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安徽工业大学特聘教授,江西理工大学兼职教授。
黄隽: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彭淑媛: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天惠参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行政总监、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北京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外联部主任。
二、出席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 参加会议方式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召开董事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缺席次数
姓名 会会议次 次数 式参会次 参会次数 自参加会
数 数 议
吴茂清 14 14 13 0 0 否
仇圣桃 14 14 13 0 0 否
黄隽 14 14 13 0 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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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淑媛 14 14 13 0 0 否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14 年度,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我们还对公
司厂区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定期与公司董事、
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传媒、网络有
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参加监管机构
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通过以上方式,我们不断加深对公
司运作的了解,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
在上述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支持和配合。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4 年度在公司任职期内,我们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
1、2014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为悬
架集团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14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解聘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4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发
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同达铁选续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
意见。
4、2014 年 3 月 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与关
联方方大炭素互相担保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5、2014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高层管理人员 2013 年度奖励薪酬的议案》等发表了
独立意见,并就 2013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出具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1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与
南昌燃气债权债务转移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7、2014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豁
免、变更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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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4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2014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
拟解除与乌钢公司托管关系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0、2014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数据调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1、2014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同达铁选续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2、2014 年 12 月 16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关
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拟注销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
立董事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了审查,
对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注进行了审核,做到了勤勉尽责,在年
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责。
2、提名委员会,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从公司岗位职责出发,认真
评价高级管理人员综合工作能力,提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人才。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高层管理人员 2013 年完成的生产经营绩效情况,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度的规定,审核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013 年奖励薪酬分配情
况。
4、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公司战略规划、监督、落实等方面工
作,对公司股权投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情况
1、在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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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
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
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5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
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
和高效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
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
意见,促进公司持续、
2015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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