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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特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5-29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5-03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
亲自出席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
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悬架集团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悬架集团”)
在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综合授信肆仟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企业的基本情况
    悬架集团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5 月,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
元整,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主营汽车、拖拉机、农用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
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底盘、汽车弹簧、汽车空气悬架等。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悬架集团总资产 1,048,369,636.09 元,
所有者权益 428,225,507.2 元,负债 620,144,128.89 元,资产负债率 59.15%,
营业总收入 1,154,981,854.8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被担保对象
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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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
担保程序。由于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
围内,且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19,500 万元(含公司分别与方大炭素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53%。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 130,500 万元(含本
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74%。
    五、备查文件
    1、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方大特钢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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