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关联收购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5-06-05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5-03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收购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以公司关联收购特种汽车 60%股权完毕后为前提。如公司
未能完成收购特种汽车 60%股权事项,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成立。
一、本次交易概述
1、2015 年 6 月 4 日,经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收购后新
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回避表决上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江西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特种汽车”)生产经营的需要,
特种汽车向关联方江西宜春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重工集团”)采
购结构件等材料,交易期限: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预计交易
金额人民币 680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关系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控制持有公司 62.72%股份。
方大钢铁集团持有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1.426%股权,江西萍钢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西宜春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8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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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特种汽车 60%股权后,特种汽车与宜春重工集团的交易属于关联交
易。
二、本次交易对方介绍
宜春重工集团成立于 2010 年 8 月,注册地:江西省宜春市,注册资本:贰
亿元整,主营实业投资、公司机械、环卫设备生产、销售;装载机制造、销售;
挖掘机及零部件制造、销售等。
公司收购特种汽车 60%股权后,宜春重工集团持有特种汽车 40%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宜春重工集团总资产 111771.56 万元,
股东权益 7487.03 万元,营业总收入 6686.56 万元,利润总额-12928.12 万元。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简介
特种汽车拟以市场价向宜春重工集团采购结构件等,交易期限: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预计交易金额人民币 680 万元。
2、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定价
特种汽车向宜春重工集团采购结构件等,执行市场价格。
(2)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承担
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由特种汽车与宜春重工集团约定的一方组织运输,
有关运输及相关费用由双方约定承担。
(3)货款的结算及支付
特种汽车按照向宜春重工集团采购结构件的数量按月结算,付款方式:双方
共同商定认可的付款方式。
(4)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的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特种汽车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特种汽车的
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与特种汽车主营业务的
发展趋势保持一致,本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
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以公司关联收购特种汽车 60%股权完毕后为前提。如公司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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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收购特种汽车 60%股权事项,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成立。
五、截至目前,公司与宜春重工集团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已审议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材料,同
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江西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江西宜春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经营所需。我们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2)在表决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已回避
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的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
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方大特钢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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