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4-29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2016-02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4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
道 475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42,733,7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3.5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钟崇武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刘兴明、饶东云,独立董事吴茂清、黄
隽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李华臣、胡斌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田小龙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钟崇武先生为公司
1.01 842,686,320 99.99 是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饶东云先生为公司
1.02 842,686,320 99.99 是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谢飞鸣先生为公司
1.03 842,686,320 99.99 是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谭兆春先生为公司
1.04 842,686,320 99.99 是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宋瑛女士为公司第
1.05 842,686,320 99.99 是
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戴新民先生为公司第
2.01 842,686,318 99.99 是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隽女士为公司第六
2.02 842,686,318 99.99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彭淑媛女士为公司第
2.03 842,686,318 99.99 是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马卓先生为公司第
3.01 842,686,318 99.99 是
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毛华来先生为公司
3.02 842,686,318 99.99 是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胡斌先生为公司第
3.03 842,686,318 99.99 是
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钟崇武先
1.01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421,210 89.88 0 0 0 0
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饶东云先
1.02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421,210 89.88 0 0 0 0
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谢飞鸣先
1.03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421,210 89.88 0 0 0 0
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谭兆春先
1.04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421,210 89.88 0 0 0 0
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宋瑛女士
1.05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421,210 89.88 0 0 0 0
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戴新民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2.01 421,208 89.88 0 0 0 0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黄隽女士
2.02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421,208 89.88 0 0 0 0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彭淑媛女
士为公司第六届董
2.03 421,208 89.88 0 0 0 0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马卓先生
3.01 421,208 89.88 0 0 0 0
为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毛华来先
3.02 生为公司第六届监 421,208 89.88 0 0 0 0
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胡斌先生
3.03 为公司第六届监事 421,208 89.88 0 0 0 0
会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京龙、廖焕辉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
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方大特钢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方大特钢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