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1-02-0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
气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此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在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关联
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以具有土地估价资质的
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定
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
独立董事:包强 刘忠 王世存 陈建国
2021 年 2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包 强 刘 忠
王世存 陈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