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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2-25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将审议《国药股

份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我们提供了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的《国药股份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

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用于补充企

业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的

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019 年 12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连起                           任鹏




      盛雷鸣                           刘凤珍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