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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药股份:国药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9-10  

                               国药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各专项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国药

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魏平孝先生个人资历能力符合国药股份财务总监任职资格,控股

股东推荐提名程序合规合法,同意聘任魏平孝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对续聘公司管理层的独立意见
    田国涛先生个人资历能力符合国药股份副总经理(主持经营工
作)任职资格,邵伟先生、叶彤女士、吴杰女士、金仁力先生、肖卓
远女士、唐磊先生、朱霖女士个人资历能力能够胜任国药股份副总经
理任职资格,控股股东推荐程序合规合法,同意续聘田国涛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主持经营工作);邵伟先生、叶彤女士、吴杰女士、金
仁力先生、肖卓远女士、唐磊先生、朱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
认为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成员专业过硬,在原工作岗位上勤勉敬业、稳
健务实、尽职尽责,相关推荐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内容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药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连起        任鹏          盛雷鸣        刘凤珍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