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2019-12-05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11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 露了《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9),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
拟以所持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
可交换债券”)。
近日,公司收到方大集团书面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对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
议的函》(上证函[2019]2122 号),方大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
异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