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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炭素: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70%股权及部分债权的进展公告2020-08-11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0—05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 70%股权及部分债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将持有的控股子公

司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城碳纤维”或“目标公司”)70%

股权及部分债权转让给非关联方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林国兴”或“甲方”),同日,公司与合同主体各方签署《关于吉林方大江城

碳纤维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在指

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 70%股权及部分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4)。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各方自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之后,积极推进转让事宜,已完成目标公司工商变

更登记,目标公司现更名为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碳纤维”

或“丁方”)。近日,公司、吉林国兴、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丙

方”)和国兴碳纤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了《资产转让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一)各方修订并明确股权交割日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过渡期损益计算期

间为从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19 日。

    (二)丁方对乙方的剩余债务及清偿安排

    根 据 《 资产 转 让 协议》, 部 分债 权 转 让后, 乙 方 对丁 方 的 剩余债 权 为

178,213,427.42 元。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准专字〔2020〕

2212 号《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9 日审计报告》,经审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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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方过渡期内亏损 28,184,940.43 元(70%部分应为 19,729,458.30 元),丁方净

资产为-244,512,158.77 元。

    乙方对丁方往来款借款本金 271,808,950.62 元从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7 日的利息 9,430,871.16 元(借款利率以乙方与丁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中

约定的利率为准)。

    各方确认乙方对丁方的剩余债权为 167,914,840.44 元(339,073,351.58 元

-244,512,158.77×70%), 甲方对丁方的债权为 171,158,511.14 元。

    乙方对丁方的剩余债权 167,914,840.44 元自 2020 年 5 月 19 日开始第一年

不计息,从 2021 年 5 月 19 日开始按年利率 3.8%计算利息,由丁方自 2020 年 5

月 19 日起 4 年之后分三期偿还本息。

    (三)丙方自愿为丁方根据《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应付乙方的剩余债权本金、

利息、违约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

丁方每一期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19 日。丙方为丁方在保证期间

内,按照偿还日期和金额,按时足额履行偿还责任和义务提供保证,丙方为上述

清偿义务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丁方全部债务偿还完毕为止。

    (四)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资产转让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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