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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1-02-23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1—01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

币不低于 260 万元、不超过 52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无法达到预期

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

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相关函件,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而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董事长党锡江先生、董事闫奎兴先生、董事刘一男先生、财务总监于泳

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党锡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71,957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702%;公司董事闫奎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17,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56%;董事刘一男先生、财务总监于泳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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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

         姓名            职务             增持股份金额(人民币万元)

     党锡江              董事长          不低于 100 万元不超过 200 万元

     闫奎兴               董事           不低于 100 万元不超过 200 万元

     刘一男              董事            不低于 50 万元不超过 100 万元

         于泳          财务总监           不低于 10 万元不超过 20 万元

                合计                     不低于 260 万元不超过 520 万元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对股票价格不设限制,将基

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

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

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

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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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

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

比例。

   (四)增持期限届满仍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的,增持主体将公告说明原因。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

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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