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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10-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1—05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 号),公司修订完善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本制度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

称“甘肃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锡江、董事会秘书安民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提及的问题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甘肃

监管局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持续地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信

息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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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对甘

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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