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康美:康美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8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
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4 日,张平先生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补选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江镇平先生、许木镇
先生、马汉耀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江镇平先生担
任。
    鉴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许木镇先生、马汉耀先生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补选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
员 由江镇平先生、赖小平先生、林少芬女士组成,其中召集人由江镇平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度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就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计划进行沟通。立信初步确定出具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时间,且分别介绍
了 2019 年度审计的分工原则、具体分工情况与各级质量控制复核负责人员情况。
    2、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度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
员会第二次与立信就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计划进行沟通。立信介绍由于受新冠肺炎
疫情影响,且公司下属子公司数量大、业务范围广、覆盖区域面积大,立信根据实
际情况修改了出具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时间,并相应调整了审计计划。
    3、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听取

                                        1
财务部汇报内控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计划、情况以及如何解决出产经营中的应急解
决方案。
    4、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研究
了如何做好 2020 年度审计与会计师沟通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内控工作
缺失的整改情况。
    5、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度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
公司内部审计的汇报。同时审计委员要求参会人员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要求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2020 年度工作总结与 2021
年度工作计划给公司管理层审阅,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了公司 2020 年度的
审计计划,重点介绍了审计方法、审计重点、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0 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审计委员会事前就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进行了充分了解,经审计委员会审
议表决,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
    (二)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的内部审计部进行工作交流,听取
审计部汇报审计工作情况。认真督促公司的内部审计及时提报本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1 年的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
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核对审计机构出
具的审计报告数据和审计意见,在审阅财务报告和审计意见后,按照《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发表了相应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0 年,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在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
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仍存在缺陷,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督促
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开展。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积极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
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
计工作的配合。
    (六)针对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不完善,存在缺陷的实际情况,我们
以各种形式,包括召开会议,发建议函等方式了解公司内控缺陷整改情况,并提出
建议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康美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勤勉
尽职,听取和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督促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促进公司建
立、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积极建言。
    在新的一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职,继续努力,进
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公司更好实施内控制度和审计制度,提供真实、准确、完
整的财务报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