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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双鸽和平国际酒店四楼国际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6,459,7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1.994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祝永华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董事李宏先生、陈保华先生因出差无法出席现
             场会议;董事杜军先生因在美国无法出席现场会议;董事苏严先生、独立董事
             王玉民先生、独立董事曾苏先生因疫情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股权作价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26,300,779 99.9746            158,923        0.025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以股权作价向     260,602,844           99.9390     158,923    0.0610     0 0.0000
       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臻、吴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华海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30 日